时间:2022-11-26 17:40:43来源:法律常识
为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调查难、取证难等“老大难”问题,2016年3月,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勇立潮头敢为人先,联动该市律师协会试点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经多方共同努力,2017年7月28日,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正式出台。4年来,该制度为辅助查证、保障民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两级法院共签发律师调查令33752份,签发率超过80%,律师持令成功取证29294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为86.79%,极大提高司法取证效率,进一步促进公民权利救济的实现。
试点探索
律师调查令打破取证困境
调查难、取证难,一直是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我国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相关制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部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行业规定、内部规定为由不愿配合,致使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存在较大阻力。
打破这一司法取证困境、实现全方位主动调查取证,亟待有关制度出台。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一系列指导意见,其中包括对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探索由法院授权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制度。2016年3月,南沙法院先行先试,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明确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证据,经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申请以及法院审查批准,向律师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代理律师可持调查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广州律协副秘书长钱可屏解释。
同年8月,南沙法院发出广州地区首份律师调查令。凭借该调查令,一起技术合同纠纷案的原告代理律师曾某,成功在广州市发改委调取到案件所需证据。
有了南沙法院的成功试水,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广州全面铺开被迅速提上议事日程。
2017年1月,广州市两会召开期间,市人大代表庄伟燕、陈茵明等向大会提交建议,建议解决律师普遍反映的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调查财产线索难、取证难等问题。
随后,在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中级法院的牵头下,广州律协迅速成立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调研小组,奔赴全国各地广泛调研和吸取相关法院实施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经验做法,从中获取了大量资料。
同时,为促使律师调查令因地制宜发展,调研小组还向广州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广州地区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广州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建议稿)》并递交给广州中院。
在多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2017年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广州律协配套制定了《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规范指引》,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正式出台。
“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广州成为全省首个在市区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的城市,也是全国首个采取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紧密配合、保障与规范并重、服务与监管同步的‘三方模式’城市。”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说。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出台一年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发布,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广东全面铺开。
技术革新
区块链律师调查令上线
近年来,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的证据种类覆盖范围广、应用场景多,包括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其中书证数量最多,内容涉及工商、民政、税务、房管、银行等领域信息,如公民身份信息、出入境记录、银行流水、支付宝及微信账户流水、婚姻登记状况、税务资料、社保记录、房屋查册信息、车辆信息、病历等。
“几乎所有需要律师调查令调取的证据都涉及个人隐私,基于审慎取证的原则,协查单位会担心、质疑律师调查令是否真实、是否被篡改等问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山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一问题,以往申请和使用调查令过程中,律师需频繁往返于法院和协查单位进行沟通,耗费大量时间。
2020年8月,广州中院正式上线区块链律师调查令线上办理平台,为全国首个运用区块链技术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律师调查令服务平台。
“利用区块链技术全程留痕、可溯源、防止篡改的优势,可以确保律师高效、准确、合法取证。”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桂锦波称。
当法院收到律师申请后,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待审核通过再制作电子版律师调查令,随后线上发出律师调查令。当需要协助律师收集证据时,协查单位可通过司法区块链平台、手机扫描电子调查令里的二维码等来核验调查令的真伪,同时还可查看律师调查令的源文件,并与律师提供的电子版律师调查令进行比对核验。验证成功后,协查单位便可按照调查令内容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据统计,广州两级法院律师调查令签发率超90%,取证率超过80%。“区块链存证的可信、可溯、可验,避免了因律师调查令产生的信息泄露,提高了数据安全性,我们会更加放心地去帮律师收集证据。”广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称。
“相较于传统纸质调查令,这一创新操作方式的价值在于高效、便捷、安全。”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官金福表示,对律师而言,这降低了律师调查令的验证成本,缩短收集证据时间,打破律师调查令难以取证的尴尬局面,调动律师取证的积极性,提高了诉讼效率,是律师调查令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技术改革。
实践升级
律师持令成功取证近3万份
“律师拿着调查令,配合单位见到调查令就像见到法官一样。”廖荣辉表示,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如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
记者了解到,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4年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两级法院共签发律师调查令33752份,签发率超过80%;律师持令成功取证29294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为86.79%。其中,最早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南沙法院,共发出律师调查令近2500份,取证成功率基本保持在75%左右;天河法院4年来共签发律师调查令4004份,为广州各区法院中签发量较大的法院,签发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近几年年均取证成功率保持在83~85%。
其中,广州律协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斐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晓云告诉记者,在办理一起培训机构倒闭的群体性求助案件中,为帮助学生家长拿回已缴纳的学费及赔偿金,其起诉了培训机构及两名股东。“只有证明股东跟培训机构是人格独立状态,才能追究股东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就必须进行调查取证。”
期间,雷晓云先后4次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并请7家银行协助调查培训机构及两名股东的财务流水,证明其资金往来密切,即财务混同。最后,该案进展顺利,一审判决培训机构及两名股东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一来,家长们拿回自己的钱便有希望了。”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过程中整体取得不错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如实践中相关机构不认可律师调查令、或因缺乏上位法支持致律师调查令权威不足,以及少数律师申请调查令较随意且存在使用不规范现象等。
对此,广州律协建议,推动以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的形式确认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对拒不协助提供证据的行为实施司法惩戒的处罚方式、标准、适用情形,以促进和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进一步明确律师调查令的适用条件和可调查取证范围,规范律师对调查令的申请和使用。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