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7:59:56来源:法律常识
每次去法院办事都会法院门口一群“法律工作者”在招揽生意,靠信息不对称挣钱没毛病,但是去法院的一般都是普通救济手段已经穷尽,逼不得已,这时候找不到靠谱的途径进行法律咨询,又或者自己没头苍蝇一样摸索,实在辛苦。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静下心来去研究法条呀~
所以这个系列小文的初衷是,把一些法律的基本常识用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文字表达出来,以期对一些困顿的朋友稍有帮助。同时也督促自己复习一下知识点。
闲话少说,进入正题。
我国的民事审判程序为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去法院诉讼,得到一审判决后,双方还可以在上诉期内继续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但是二审判决后,无论谁再有意见,判决都已经是生效判决了。
通常情况下,诉讼分为这几个步骤:准备材料(通常一式三份,自留原件➕被告一份➕法院一份),立案,等待分配法官,庭前质证(不一定),庭前询问(不一定),开庭,判决。
这里需要提示的是:准备材料,1.起诉状的书写一般要写明双方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落款及日期。假如原告是单位的,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2.原告为单位的: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本人参与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员工的需要准备劳动合同或者在职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个案件最多有两位诉讼代理人。
原告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本人参与诉讼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