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找律师有好处吗,醉驾找律师有好处吗知乎

时间:2022-11-26 20:36:26来源:法律常识

马上就到“五一”长假了,虽然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但是大家肯定按奈不住想和朋友一起吃吃喝喝的心。吃饱喝足后,酒驾就成了一个高发性的犯罪,每年的小长假,大长假都是“危险驾驶罪”的高发期。邓律师想告诉各位大家的是,如果你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被查获,选择自首是你可以获得轻判的最有效方式。

邓律师特别郑重地声明,我本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酒后驾车,本人坚决支持“醉驾入刑”!

好了,开始正文。


一、什么是自首?自首有什么作用?

自首的法律定义其实并不复杂,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简单来说自首有两个要件:第一,自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这两个要件要同时满足。

那么自首有什么作用呢,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够直白了吧。


二、“醉驾”后怎么做才算是自首?

邓律师觉得,其实这个问题困扰大家的关键点是怎么样才算“自动投案”,因为如实供述不需要别人教,你把你当晚在哪儿喝的酒,喝了多少酒,怎么开车的这些来龙去脉老老实实交代清楚,就是如实供述了。但是这个“自动投案”有些人就不知道怎么操作了?一定要自己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大喊一声“我来投案”才算“自动投案”吗?当然不是,邓律师列举一些常见的自动投案情形,如果你真的醉驾了,请参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发生事故后主动报警,并等待警察到现场

这种行为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地等待抓捕”型自动投案的一种形式。

如果你“醉驾”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你可以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因为反正你不报警,对方也会报警。私了可能性不大,除非你很有钱,而且对方很可能趁机敲诈你一笔。你报警后,就啥也别干,等着警方到现场来处理,该吹气吹气,该抽血抽血,配合警方调查。这样你就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典型案例:(2022)湘0381刑初144号、(2022)湘0223刑初52号、(2019)川0104刑初357号)


(二)发生事故后委托朋友帮忙报警或者等对方报警,在原地等待警察来现场处理

这种行为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地等待抓捕”型自动投案的另一种形式。概括来说就是,明知他人报警,但依然选择原地等待抓捕。

如果你“醉驾”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你自己没办法报警,比如喝太多说不清楚话,手机没电了,手机坏了之类的,你可以让同行的朋友帮你报警或者让事故对方报警,然后和上面一样,原地等待,配合调查,这样你也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典型案例:(2022)鲁0812刑初111号、(2022)川0180刑初89号、(2022)川0129刑初16号)

但是这种情况下,邓律师特别提醒一点,那就是,你不要试图逃跑或者有其他什么过激举动,引发了群众的围堵,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便对方报警,你也在原地“等待”警方到来,但最后也可能认定为“不具有能逃而不逃的客观情况”,然后就不认定你属于“自动投案”了。(典型案例:(2018)川0104刑初543号)


(三)接到警方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这种行为属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的情形,虽然没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但在理论和实务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这就属于“自动投案”

公安机关常常采用“设卡”的方式查处“酒驾”、“醉驾”,现在一般的操作模式是,在哨卡处查获了你酒后驾车,然后带你去做血检,如果你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其他损害,做完血检就让你回家,等电话通知处理。那么这时候一般过两天血检结果出来后,你就会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让你在规定时间内去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这种时候,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立马就去,这样你就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不要以为公安当时放你走了,后面就抓不到你了,想抓你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典型案例:(2022)鲁1425刑初182号、(2021)川0117刑初459号、(2021)川0117刑初391号)

有一种比较罕见的情况,就是公安“设卡”查获了你酒驾,但是你奇迹般地跑掉了,这时候如果你接到了公安的电话让你回去,你赶快回去,还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三、“醉驾”后自首有什么好处

“醉驾”后自首有什么现实的好处吗?从邓律师的经验和检索的案例来看,目前国家对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没有造成财产损失,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酒后驾车行为,在量刑上是相对较为宽松的,如果你不具有上述不利情况,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最后能适用缓刑的几率是比较大的,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可以获得不起诉的结果。


综上,邓律师再次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万一“醉驾”了,不要脑子一热就跑了,自首才是你最佳的选择。

醉驾之后不要跑,选择自首是正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