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23:02:31来源:法律常识
下午看守所会见完,傍晚与老乡闲聊,讨论律师的四个发展阶段应该追求什么。许多老乡对我的评价是“能力强,脾气大,收费高”,甚至去年因为某3700余万元敲诈勒索案的辩护问题还与“介绍人”吵一架——刑事辩护律师没有脾气如何保证自己的专业意见被尊重?当然,我这人“直来直去”,吵一架发泄完了就没事了。其实爱发脾气的律师“没有花花肠子”,发泄完了就好了,不像一些忍气吞声的律师,总被人担心会不会在法律服务上“缺斤少两”。
律师有四个发展阶段,即求案阶段、求名阶段、求利阶段、随心阶段。
刑事辩护其实不难,“无他,唯手熟尔”——每年有超过50单案件“练手”,即使是法律援助案件也不放过,这样坚持4年左右,遇到常规刑事案件必然从容不迫。
对于那些有代表性的案件、有影响力的案件、群体性案件、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就是“自带干粮”都不应该放过。自己的名字能够出现在一系列经典案例中,这是多少律师费都不能相比的。此时律师已经熬过了“生存期”,进入发展期与稳定期。这样坚持4年左右,律师在业内必然小有名气,这才有资格求利。
律师此时经过至少8年的历练有经验有名气,可以相应提高案件收费标准。律师此时需要控制办案数量,保证办案质量,考虑在原来收费基础上“加个零”。当然,如果此时能够在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任职并出版刑事案例集或讲座集,更是锦上添花。
律师经过至少12年的历练,懂得如何办案、如何收费、如何扬名、如何规避风险,“随心所欲不逾矩”。律师在这个阶段不再有执着追求,反而可以过上恬静的生活,高兴起来办办案件,冲动起来去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某些律师又是俄罗斯钓龙虾,又是格陵兰岛抱企鹅,又是新西兰喂奶牛,这已经是律师的最高阶段,比起那些不会享受生活只会赚钱的律师多了太多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