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0:07:34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京0114执异339号
一、案件事实: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京昌劳人仲字(2019)第3012号调解书,内容为: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张飞燕工资55343元。
2019年7月初,张飞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2019)京0114执5196号立案执行。2019年7月10日,法院裁定冻结、划拨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343元。法院对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2019年7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罗玉环生育津贴47762元汇入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2019年7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又将罗玉环产前检查医疗费报销款2020元汇入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上述银行账户。异议人罗玉环就上述两笔款项的冻结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法院观点: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前检查医疗费报销款均属社会保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保障相关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与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本案中,异议人罗玉环应得的上述款项虽汇入了被执行人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但不得用上述款项偿还被执行人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异议人罗玉环的主张,理由正当,故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三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49782元款项的冻结。
三、律师分析:
1.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属于职工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日后重返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与生育的职业妇女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时,一定事先确认好收款账户等信息,确保职业妇女顺利享受到国家、社会给予的该项保障。
2.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符合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休假的人员。
3.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例子:小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54.9元,享受98天产假,所以她的生育津贴为=4054.9×12÷365×98=1306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