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找损害赔偿律师收费标准,个人打官司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时间:2022-11-27 01:14:45来源:法律常识

王汉政律师||当事人打官司应该知道的潜规则

文 王汉政

委托人是委托人,当事人是当事人,两者并不重合,此随笔写给当事人。

此文不是教你如何向律师一样去打官司,而是让自己认清自己可以干什么以及能够干什么。

总是遇到当事人咨询:王律师,我的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法院为什么效率这么低,过去大半年了,一点动静也没有?

当事人的焦虑不安,法官见不到,更听不到,因为法官牢牢地掌控着案件胜败决定权,再多的不满和愤懑也只能找律师倒倒苦水。

没有人愿意拖你的案件,律师更不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间,有长有短,非常灵活,这个某些法官任性延长留下了空间,对此今年最高法专门出台意见治理任性拖延诉讼时间问题,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前几日一则恶犬咬小孩事件,引起极大民怨。

我在想,这个案件虽小,但真的很难办。若找不到狗的主人,小孩的爸爸妈妈应该找谁赔偿呢?即使找到狗主人了,但狗主人不承认狗是他的,受害人又能如何证明呢?毕竟动物都未进行登记。找个赔偿主题都难,而我们的法律对动物侵权问题规定的少之又少,只有原则性的一个条款规定。可想而知,小孩爸妈维权难读有多大?!

再说火热的假疫苗事件,谁家小孩不打疫苗?刘强东在网络中猛烈抨击假疫苗事件,还要政协提案,为什么反应那么激烈,还不是自己家有小孩!

注射了假疫苗,对小孩子的身体带来哪些损害?若存在损害又如何提起赔偿?

这些法律问题,看似简单,普通当事人真正维权起来,难度系数超级大!

注射了假疫苗的,无法举证假疫苗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这个医学问题需要鉴定,目前为止又如何鉴定呢?现在全国没有哪个机构可以做这样的鉴定!

那样,你就提供不了证据,法庭上法官如何支持你的诉求呢?

哪些注射了假疫苗的孩子,完全可以提起诉讼,千家万户的孩子,又有哪一个小孩的爸爸妈妈去法院行使了这个权利呢?

法院的门,你都难找,何况还要提供难度那么大,根本无法举证的证据。

这是法律人的思考,没有法律知识储备的人,也只能看看新闻,大快人心的骂骂而已,又能做什么呢?明天该怎样依然怎样。

假疫苗背后的监管漏洞,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行政追责和刑事追责等等问题,也不是一般老百姓管得了的事情。

管好自己,活在当下,才是硬道理。

老百姓还是过自己的生活,一句:我的国厉害。你自己不厉害,那就是弱势群体和扶贫对象。

你的债权,不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你起诉不去积极收集证据,法院不会判你赢,你赢了官司不去强制执行,法院不会给你去追债,你想找老赖,不申请拉黑,法院不会主动把老赖拉黑,你不去保全财产,法院分配执行款也与你无关,等等,一切的权利实现都是自己去推动和争取。

案件无进展的当事人,你们提交了各种申请,提出诉求了吗?想实现什么?你们就要向法院提出什么样的申请诉求,打电话口头的还不算,因为法官才不记得你是谁?

基本解决执行难,即是口号也是目标。

该拘留的拘留,该严打的严打,该怎样执行还是怎么执行!全国各地执行局展开了一场执行攻坚战,执行成果有目共睹。

选择性执行、消极性执行有没有?没有人敢说没有。

你的案件遇到了这些消极执行吗?无论怎样,都应该多问问自己,自己尽力了吗?自己寻求各方面帮助了吗?自己选择的道路正确吗?自己找对人了吗?

其实有很多问题,当事人自己明知案件的走向以及结果,偏偏还要到处求证,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正像很多过来咨询的当事人问:如果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自己都假设债务人没有财产了,法院也不能把其他人的财产拿来赔给你嘛!更不可能变出财产来赔你。

无执行财产的案件,法院会终止执行的。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当事人想要去实现债权或者其他案件需要维权,多脚踏实地去做一些有利于案件的事情,不要跟律师法官抬杠,不要今天晚上决定怎么办,明天又回到原点,更不要一天一个想法。

刚出道的时候,做了很多医疗纠纷方面的案件,专门研读了临床医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书,见多了各种化验单,检查单等等各种病历,接触了很多医疗方面的案件,看完单子就能判断得了什么病,开什么处方,就是经验和实践的作用。但我是律师,毕竟不是医生,真病了,还是乖乖去医院找专业医师看病。

看了几本书,接触了很多这方面的案件,只能说你不是医盲,不会被滥检查滥用药而已,但自己不可以给自己治病,更不可以去给别人治病。

看到一些当事人,我都替他发慌,他却乐在其中,一个始终叫不醒的人。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个月,甚至一年都落实不清楚,而专业律师,轻松敲击一下电脑,随便打几个电话联络几个人,只要跑一趟,就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有保障。

真有一些当事人,总是拿一些完全可以百度就可以解释清楚的问题,问一个律师不行,还要问遍整个昆明律师趋势。

早些年,真遇到一个当事人,一个医疗官司,问遍了整个昆明专业医疗律师,官司还没有开打,他说自己在昆明已经找不到律师了,自己打完了一审败诉,二审突击找律师救援,竟没有一个律师受理他案件,几兄妹到我律师事务所要我代理,我都不愿意去见她们,因为各兄妹之间太有主见了,每个人意见都不一样,这样律师真的会很累。二审最终找了一个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代理,二审开庭时,邀请我旁听观战,我也没有去,二审还是败诉,又再审又败诉,打败了官司,最后又是告法官,又是告卫生局卫生厅,还要告律师代理人。几年下来,一直与我保持联系,我只能告诉他,我已经不做医疗纠纷案件了,他才不找我了。

有些当事人就是爱自己去琢磨,自己去探究,得来的结果,始终只是一个存疑的线索或者是没有明确说法的待解问题,少走弯路,直奔主题,这是诉讼维权和庭外和解本质的区别。

有些当事人把精力和时间选择在了错误的人,错误的事件中去了,该做的事情一件都落实不了。

调查不动产,调查土地及其产权,调查法人基本户,公民个人及婚姻信息,真不是公民个人可以完成的。

现在的法律,有时候真是矫枉过正,打官司告别人竟需要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你自己弄来的户籍信息,对方若意识强,反告你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网上也爆料过,公民举报官员贪腐虽然属实,但自己却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陷入牢狱。

官司上的事,杂而多。

更有奇葩的,法官忽悠当事人撤案的,绕开律师找当事人的,挑拨当事人和律师关系的,总之难免会遇到一些心术不正的人。

找对人才能办好事,哪里都适用这个原则。

昆明 王汉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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