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1:57:06来源:法律常识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王培璟
近年来我国拖延期间比较长的经济欠款纠纷大量涌现。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强化,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讨欠款。债权人往往向欠款人主张清偿欠款期间的利息,但最终的裁决结果往往达不到当事人的预期。面对如此的情形,并非法律不完善,也不是当事人心理上觉得司法机关的枉法裁判,只是当事人对法律的不熟悉,造成最终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本文向大家出几招,告诉大家如何在因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追讨当中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欠款人不同意承担利息,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注明还款期限,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内欠款人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就可以向欠款人主张逾期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出具欠条时同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这样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周全,当事人可以得到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约定利息计算的息金。
4、出具欠条时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应当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和欠款人协商,让欠款人在欠条上注明同意支付利息或者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按照上述三条的标准操作了。
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欠款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点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欠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起算点就是欠条出具之日,大家一定要从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自从2017年10月1日起应为三年)之内一定要落实向欠款人催要欠款的证据,否则就有可能导致该笔欠款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种是欠款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这种情况就要求债权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自从2017年10月1日起应为三年)之内一定落实向欠款人催要欠款的证据,否则也有可能导致该笔欠款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作者:王培璟,法律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从事金融证券领域。多年政府法院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