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3:15:02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工业厂房拆迁越来越多,城郊地区的发展及对环保问题的重视是工业厂房拆迁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因工业厂房面积过大,拆迁细则较多,拆迁方一般会以一口价的方式给企业主一个区间补偿范围,那么如果我们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结合实际案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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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原告嘉善县天凝镇盛鑫纺织厂诉称,被告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因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连接线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土地,征收范围也包括原告位于嘉善县天凝镇翁村的房屋,以及其他诸多村民房屋及土地。
原被告双方因征收补偿协议未能达成共识,被告就在没有合法拆除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大量工作人员将原告的房屋拆除并夷为平地,经双方举证、庭审质证后查明:第三人翁村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处置违法建筑的职权。本案中,在涉案房屋拆除现场,由天凝镇政府相关领导负责指挥,组织人员实施拆迁行为,事后由天凝镇政府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天凝发布”发布了相关的报道,故因认定天凝镇政府组织实施涉案房屋的柴智拆除行为。
胜诉共赢
因天凝镇政府在进行拆除行为前未依法告知原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救济途径和期限等,也未书面通知原告到场,违反《行政拆迁法》相关程序规定,故确定天凝镇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楚强律师代表原告盛鑫纺织厂出庭质证,本案过程曲折,牵扯到的行政机关较多,这就导致整起案件关系复杂,同时原告还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使本案延长审理才至终结。周楚强律师拨开层层云雾,找到处理案件的关键点,达到了胜诉共赢。最终嘉善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并承担本案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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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启示
在厂房拆迁的过程中,因为涉及的厂房面积往往比较大,补偿款项也比较高,往往很难通过协商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个别情况下,有些征收主体因工期久拖不定就采取了一些手段进行拆除。拆迁过程中又会涉及到众多的行政部门,等到法庭上就会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给维权增加难度。在此希望通过本案提醒广大遇到厂房拆迁的朋友,厂房拆迁往往涉及到的补偿方面多,自我协商难度大,在久拖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一定尽快联系专业拆迁律师,掌握维权的主动性,避免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