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3:42:30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9日,虽然冬日的寒冷在无限蔓延,但在开封市举行的新形势下刑事疑难法律问题论坛上,气氛却很是热烈,来自省内各地的律师代表与法官、检察官、警官面对面,以“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为主题,对相关司法疑难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研究。
新形势下刑事疑难法律问题论坛在汴召开
此次论坛由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专业委员会、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封市律师协会共同承办。
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副会长李剑非、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宇生、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飞出席此次论坛并致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臧冬斌、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永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梁现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赵琦婷分别在论坛上作专题发言。
据悉,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童靖、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鹏祥、开封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新勇、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振国、风险防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薛少卿分别担任论坛支持。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开封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航生、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孔涛、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志高、副秘书长樊建民、梁赞国、冯卫亚及其他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行委员、委员、郑州、开封等其他各地市律师近200人参会。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总点评,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支合进行论坛总结。
论坛直面日常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进行了现场交流
在论坛上,李剑非提出中央部署保障民营企业健康顺利发展,企业家犯罪主要体现在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等经济犯罪中,加强这类罪名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次论坛直面难题,将提升我省刑事司法水平。
臧冬斌在作主题发言时,分析了虚假诉讼罪与诉讼诈骗犯罪行为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给出二者的边界和竞合情形,认为虚假诉讼罪和诉讼诈骗犯罪行为构成的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关系,侵财型虚假诉讼是同一行为侵害了双重法益而同时触犯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与此同时,李永亮结合日常工作,分享了公安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规范化过程与经验,并从管辖、立案程序、行为认定、侦查、案件办理期限五个方面指出现行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要求。
作为检察官的梁现锋则从非法经营罪的历史沿革展开,罗列出该罪的26种客观表现行为,剖析了该罪在实务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一步认为刑事法律人应止于至善、至以执着。
此外,赵琦婷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从骗取贷款罪保护的法益、骗取贷款罪要求的“欺骗”手段、金融机构陷入错误认识的认定、追诉标准、“其他严重情节”的界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六个维度全面解读了何谓“骗取贷款罪”。
通过沟通交流形成共识 为刑事法律人的理论和实务提供支撑
在相关嘉宾发言结束后,刘德法进行了现场点评,他用高效有序来评价此次论坛。
刘德法表示,与会嘉宾的专题发言都很接地气,契合河南的刑事司法实践。嘉宾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给刑事法律人带来很大的启发,也为刑法教研提供研究的素材,引发同步思考;同时,他表示,赞同与会嘉宾对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研究的论点,提出三个罪名日后研究新的方向。“本次论坛研究的三个罪名导向强,通过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为刑事法律人的理论和实务提供支撑。”
支合认为本次论坛是一次理论盛宴,感谢开封市司法局、开封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对此次论坛的成功召开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作最后总结时,童靖表示,本次论坛以“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为主题,邀请公检法及专家学者等法律人共同探讨、研究司法疑难问题,力求达成定罪量刑的一些共同见解和认识,促进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