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5:16:29来源:法律常识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曾维明 通讯员陈荣)“感谢你们,还是党的政策好,法律援助为我减少了损失,感谢你们每一位工作人员。”9月8日,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了受援当事人颜某向援助中心和办案人员的感谢电话。
今年6月,颜某到河北某建设公司打工,7月28日在劳动时不慎受伤,当颜某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该公司告知其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面对高昂的住院和医疗费用,颜某向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接到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并指派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颜某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的律师次日便赶往事发地河北省保定市熊县进行处理。8月31日晚10时,律师到达河北事发地后,颜某情绪激动,与该建设公司负责人争吵近半小时,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劝他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问题。
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和调查取证,援助律师以工资待遇支付凭证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并得到了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认可,工伤认定部门于今年9月2日决定受理颜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通过援助律师的帮助,免去了劳动关系确认的仲裁程序,为颜某节约了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颜某深表感谢。
据介绍,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便民措施,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