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6:22:32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刚开完庭,折腾了小半年了。大概情况就是,农村盖房子,委托一家农村的施工队,费用一共为33000元。盖完之后有剩余8000元款项没有支付完毕,委托方发现楼顶有裂缝,而刚好正直雨季下起了一天的暴雨,接着刚盖的房子里也下起了雨。当施工队给委托方要剩余的工程款时,委托方拒绝支付,要求对屋顶的裂缝进行修复,遭到了工程队的拒绝。之后工程队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工程队要求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来到委托人家之后,并没有让他们直接进到家里面,但是施工队其中一名施工人员强行进入到委托人家,委托人进行了阻止,随后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并报了警,派出所给予委托人15天的行政拘留,但并没有对施工队人员进行任何处罚。这也是双方爆发的矛盾点。接着,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施工队愿意7000元接受调解,但委托方咽不下这口气,委托方便提起了反诉,要求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鉴定了修复费用,共花费了35000元,已经超过了建房所花费的总费用,鉴定的结果承重方面不合格,且修复费用为15600元。法院发现已经没有调解的必要,而这场官司更是两败俱伤,只能静等判决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