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6:59:2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的文章,让我们从一条朋友圈说起。
4月29日,汕头市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在汕头市检察院拿到他所承办的位于河南省夏邑县的案件卷宗电子光盘之后,专门发了条朋友圈为市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的工作点赞。
阅卷权是律师的合法权利,但由于疫情导致出行不便,如何阅卷成了不少接到异地案件的律师需要面对的新难题。汕头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想律师之所急,应律师之所呼,在做好疫情安全防控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服务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成功办理两宗律师异地阅卷申请,得到一致好评。
今年3月底,汕头市检察院案管部门接到汕头市某律师事务所林律师的电话,他表示受疫情影响,身在汕头的他不便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其承办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案件在阅卷上有困难,想要申请在汕头异地阅卷。
这是汕头市首宗异地阅卷申请。在接到林律师的咨询电话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刻向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向省检察院案管室进行请示。
在得到省检察院案管室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后,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立即主动与四川省成都市案管部门取得联系,向对方转达了林律师的阅卷需求,并就异地阅卷中传输卷宗文档、明确保密事项、交接律师材料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光是电话我们就打了数十次,最后总算达成共识,由我们代为审核律师的身份和委托手续,并将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邮寄至成都市检察院,他们再通过检察系统机要通道邮寄案件的电子光盘到我们汕头市检察院。
4月21日,在汕头市检察院案管大厅核对完有关资料后,林律师顺利拿到了案件的电子卷宗光盘,他连连表示: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能让我在疫情期间避免了来回奔波的风险,在“家门口”就能阅卷,为你们的敬业精神点赞!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不断转变工作理念,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在“一站式”服务基础上,深化律师预约、律师接待、律师阅卷等工作,为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帮助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