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9:12:56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9月,柳州市民赖女士为她的女儿在南宁昭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办理了7800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套餐,其中包括1000元的材料费和6800元的服务费。然而,出国手续未办理,赖女士的女儿病情出现反复,双方对6800元的服务费是否应该退还,产生了争议。
南宁昭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黎莹遐摄
赖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她的女儿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因为病情反复,无法继续学业,出国留学的计划也暂时搁置了。由于尚未制作出国留学需要用到的材料,公司表示1000元材料费可退,但6800元服务费不退。
赖女士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合同签订生效后,受托人已为委托人开展本合同所指向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工作,但因委托人自行放弃,导致申请工作中止的,受托人不退还任何服务费用。
合同规定。 受访者供图
赖女士认为,公司尚未办理出国的各项手续,如提供日本住宿定制安排、代订机票、接送机等海外落地支持服务,而且自己的女儿生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理应退还服务费。
3月9日,南宁昭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资深留学顾问孟女士表示,出国留学的服务,是从合同签订开始,一直持续到学员顺利到海外学校入学。服务内容除了赖女士认为的海外落地支持服务,还包括给学员提供的专属留学规划、日常学习监督、问题咨询解答等贯穿全程的各项服务。因此,公司不退还服务费,并未违背合同。公司可保留合同,等到赖女士的女儿情况好转。
赖女士为女儿办理的留学套餐。 受访者供图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潘春志表示,公司不退还服务费的做法未违背合同相关规定,赖女士的女儿生病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赖女士要拿回服务费难度较大。
潘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可与商家协商增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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