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9:30:20来源:法律常识
【领导评语】
祁广涛同志自到伍明人民法庭工作以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用坚守和汗水维护辖区稳定,用忠诚与担当唱响青春之歌,是阜阳法院青年干警的优秀代表之一。
——阜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枫
祁广涛,男,1986年3月出生,汉族,现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伍明人民法庭负责人、二级法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履职尽责,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选为“先进个人” “优秀公务员”称号。2021年12月,当选阜阳市颍泉区第六届人大代表。
矢志不渝,扎根基层
该同志自2019年遴选成为员额法官以来,被分配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对此其却毫无怨言,并决心矢志扎根基层。为了尽快熟悉所辖的31个行政村、更好服务近15万人的人民群众,他分配到基层人民法庭后就向当地司法所干警、综治干部、人民调解员及村干部请教、探讨,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通过这种方式,很快进入工作角色,迅速从一名青涩的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审判员。
在全庭仅有他自己一名员额法官的情况下,2019年审理案件269件、2020年审理案件356件、2021年创全院记录审理案件600件,连续三年办理的案件数量、案件审判质效均位居全院前列,被阜阳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办案标兵”。
调判结合,法理相济
除了艰苦奋斗、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他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了一起又一起复杂的疑难案件。他工作有思路,有方法,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势头,努力加大诉讼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把诉讼矛盾化解在诉前,成效明显。他带领的伍明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受理案件数同比减少23.05%。
注重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源头化解,诸如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首起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父与子因宅基地纠纷引起的多年积怨得以化解、未成年人之间的婚约财产纠纷等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在他的妥善化解下,都做到了案结事了。
同时,他善于发挥法律的约束、指引、评价和教育作用,积极运用司法的权威,引领当地人民群众向上向善的新时代风气。如承办的因“相约掰手腕比赛”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能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甘冒险”条款,该案打破了有损必赔的裁判思维,并作为典型案例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用。
巡回审理,普法并重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基层”,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要植根于基层人民群众,更要服务好基层人民群众,把基层人民法庭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桥头堡”,肩负着基层人民群众的期望与要求。对于这一点,作为一名法官,他非常明白。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为了更密切联系群众,让更多老百姓能看到、能听懂、能会用法律,在案件办理中,他注重采取巡回法庭审理的方式,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法,将巡回审判法庭作为对公民进行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和有效讲堂,通过这种形式,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全过程的了解,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既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取得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繁重的工作是常态,没有轰天动地的大事迹,祁广涛以默默无闻、砥砺前行认真的工作姿态、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履行着一名青年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