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4:44:22来源:法律常识
我从业已经有二十六年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我这十三四年已经不用了出去主动承揽案件了。特别是我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之后就在律师所等案件就行了。客户会主动上门来找我办理案件的。年轻律师肯定是不行的,需要主动出去拓展案件的。
我除非开庭以外,都是在律师事务所呆着。我把相关的案件准备比较充分,所以开庭时就能够做的比较好。客户也会觉得我办理的案件比较用心,有个好印象,今后有案件也会委托我办理。他们的亲戚朋友有案件也愿意将我推荐给他们。我办理的案件往往是案件套案件,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我能够接连办理好多案件。我是用心为他们办理案件的,有的时候我发现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我往往会免费给他们继续办理相关案件的,我将追求法律公正公平作为第一位来追求。这样就更能打动客户的心。人,应当是有良心的。有几个人没有良心?尽管我也遇到过不少没有良心的客户,但是不能改变我那颗赤胆忠心!
我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感动了相关的法官。有一次一位客户过来咨询,说是一个人让他来的。我觉得名字好熟悉?我就问他这位推荐你来的人是谁?他告诉我他就是法院的副院长,他说咨询你比较好。我美提档了!我与这位副院长平日没有私人交际,看来背后对我评价不错的。
我平时有些客户的来源是同行律师给介绍的案件。同行律师给我介绍的案件,我从来是不会给他们报酬的。我提前就告诉他们,我是不会提取报酬的。介绍过来的案件我办理的结果也是非常好。客户也是对介绍律师非常感谢的。
有一次有位朋友说给我介绍一批案件说两个人分成。我告诉他去找其他律师吧。我能接你介绍来的案件,我就给你面子了。收费分成那是不可能的。
我对于前来咨询的人,均是收费的。不想交费的人直接就走了。通过咨询的人,很多人就成了今后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