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3:33:06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不要以为拿到一份胜诉判决书就完事了,一份胜诉判决书可能只是诉讼的手段,而让对方履行债务或者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才是最终的目的。那么,当我们拿到胜诉判决书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对方就是拒不执行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对方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接下来这篇文章将给大家分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知识。
首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判决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有能力履行文书中确定的义务而不执行。比如法院判决被告在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偿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被告在履行期内甚至在执行程序中都未执行,却偷偷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赠送给第三人,这种行为就属于隐藏、转移财产,符合拒执罪的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
其次,此罪是可以提起自诉的,但是自诉的前提条件是您得先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提起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该当事人未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要想提起自诉一定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比如,生效的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曾经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等等。如果证据掌握得不齐全,向法院提起自诉时,可能会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综上,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生效文书中确定的义务而拒不执行,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您要提起自诉,要先向公安机关寻求救济,准备好充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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