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8:52:22来源:法律常识
“离柜概不负责”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西部决策相关报道,近日,王先生到银行取款,要求取2000块钱,安徽铜陵某银行职员小刘由于工作疏忽,错将50元当作5元给客户取了20000元,随后银行通过民警联系上王先生,经过民警的调解,王先生将多出来的一万八千元还给了小刘,小刘也向王先生表示了歉意。
网友不淡定了,你们说的“离柜概不负责”呢?是只针对客户的啊?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
对于王先生来讲,自然是不愿意将事情闹大的,毕竟咱们都是普通老百姓,为此再对簿公堂,再来一个不当得利的罪名,这一辈子清白算是完了。
当然针对用户有没有必要归还这笔钱,有专业律师回答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由于银行柜台人员工作失误多给储户的钱,对储户来说其并没有合法占有的法律依据,当银行主张返还时,储户有返还义务,如拒绝返还将构成不当得利。
针对此类案件也有,2021年何某到银行要求取4万元,银行最后对账时候发现少1万,经查监控,认为是给了何某,何某不承认,但是法院认为视频可以证明是多给了他1万,认定何某多收取1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除了归还多出来的1万元,还另需赔偿银行的利息损失。
同时柴欣律师也表示,“离柜概不负责”属于银行单方条款,如果用户发现有假币或者少钱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是想问一下:比如当时没发现有假币或者没清点清楚,银行不承认怎么办?他们的“离柜概不负责”这个时候怎么就能起到作用了?储户的利益谁来保障?为什么每次发生储户有困难的时候银行员工就是各方面的推诿责任?
比如老人去世,取钱必须开死亡证明,社区证明,遗产证明,又比如你是你爸爸的儿子,你妈是你妈等等奇葩事件层出不穷,你们是真心为用户考虑还是故意刁难?
无论是企业,或者个人,多站在他人角度考虑,多为客户着想,相信我们的社会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
新闻旧录,都有温度,我是小羽,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