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0:58:2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重庆一女子因为下班后拒绝应酬
结果被公司辞退
此事引发大家的关注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起跟着东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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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4日,重庆的小刘入职了一家公司,成为行政人事专员,主要工作是处理一些日常的行政事务和人事事务,其中包括日常的接待工作。
2月28日下午,公司负责人要求小刘下班后一起去宴请客户。
小刘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不包括下班以后还要去宴请接待客户,因此拒绝了。
没想到,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辞退了她,还更换了公司大门密码,让她无法正常上班。入职半个月来的工资报酬也没有支付。
在小刘向记者提供的一段手机录音里,公司负责人表示,干行政类的工作,就应该搞好接待工作,包括倒茶倒水、结账、倒酒这些,小刘应该服从安排。
公司负责人还表示,试用期内,公司和劳动者双方有互相考察、互相选择的权利。辞退小刘,也是公司的正当权利。只要小刘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表格上签字,就会立即结算这半个月的工资。
小刘表示,表格中说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她不能认可,因此不愿签字。她同时提出了额外的赔偿诉求,公司方面表示不予认可。
对于此事,田小江律师认为,这种下班时间、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不管小刘是否愿意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公司都应该足额支付相应的工资和报酬。目前,小刘已经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了这一情况。
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
对于不合理的加班应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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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了无奈
建议录用前提前告知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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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员工在下班后拒绝应酬
是“不服从工作安排”吗?
综合@重庆广电 - 第1眼、网友评论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