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2:18:52来源:法律常识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
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含: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近期服务群众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01 服务时间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日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继续停止对外服务。
(二)自2020年2月3日起,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正常对外服务。
(三)如遇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安排,将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
02 服务方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如非紧急事项,建议有服务需求的群众暂缓直接到现场办理,待疫情缓解后再来办理。
(一)非接触式办理。对于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咨询、远程会见咨询等业务的群众,建议尽量改用电话、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通过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的方式来办理事项。
(二)预约现场办理。如事项紧急必须到现场办理,建议有服务需要的群众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和所需材料,合理安排办理计划,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
(三)行政复议事项的特殊安排。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原有约定与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咨询行政复议办理事宜、查阅复印行政复议答复资料等事项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传递材料等方式提供服务。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请事先与办案人员沟通预约后进行,申请人应当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遇有身体不适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对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因疫情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适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行政复议。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部分案件将依法办理中止或延期手续,办案人员会提前与当事各方进行联系,请您理解并予以配合。
(四)法律援助事项的特殊安排。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原有预约到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面申请法律援助的,办理时间和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番禺区法律援助处与相关当事人逐一联系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传递材料等方式提供服务。 (五)社区矫正事项的特殊安排。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登记、接收入矫等事项的办理安排,由社区矫正中心与社区矫正对象联系确定,疫情缓解之前不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03 非接触式办理事项指引
(一)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4636756、8463771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三座403室收,邮政编码:511400。对于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请通过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panyu.gov.cn/ysqgk.html 进行申请。
(二)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34813030,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三座5楼番禺区法律援助处收,邮政编码:511400。网上办理请搜索“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法律援助预申请”。
(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34813029,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三座5楼公律科收,邮政编码:511400。
(四)人民调解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34813023,查询番禺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请关注“番禺司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服务】--【便民查询】进行查询。线上申请调解,请使用微信小程序“羊城慧调解”。
(五)社区矫正和远程会见办理指引。社区矫正咨询电话020-34511027,远程会见咨询电话020-84805389,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三座3楼社区矫正中心,邮政编码:511400。
(六)网上服务渠道。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区域和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区司法局】,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网上事项办理。
04 注意事项
2020年2月3日起,急需现场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社区矫正、远程会见、人民调解等业务的群众,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务必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到现场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对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
(二)提前预约服务,节省办理时间。能够通过电话、线上预约办理的服务事项,请提前利用各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网上办证大厅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预约,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和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
(三)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办理业务。如服务机构出现较多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您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05 其他安排
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同步按照本公告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整理丨八爪鱼
来源丨番禺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