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2:37:31来源:法律常识
开庭审理网红表情包“汤圆萌”和“脸红小馒头”的著作权之争。(资料图)
思明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走进高新园区。(资料图)
知识产权庭内,法官为当事人立案。(资料图)
厦门网讯 (文/厦门日报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 图/厦门中院提供)2019年,厦门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814件,审结各类案件325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同比分别上升120.2%和112.3%。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表示,一年来,厦门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高站位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法庭,高水平延伸司法服务,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聚力审判主业
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
2019年以来,厦门法院持续强化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审判理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在商标权保护方面,厦门法院妥善审理恶意注册商标民事侵权案件。在许某珍诉丽兰轩美容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对于代理人注册与被代理人相同商标,不具有真实使用意图,也未进行真实使用,并企图通过起诉被代理人的销售商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予以否定,有力地打击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A公司与B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法院进一步明确了实用艺术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即只有当实用艺术品中具有审美意义的部分能够独立于实用功能存在,且达到一定的创造高度的,才具备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突出独创性是判定智力成果是否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关键。”厦门中院陈璐璐法官表示,该案为立体造型艺术品认定为美术作品提供了参考,具有一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意义。
在专利权保护方面,厦门法院积极探索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拓宽技术查明手段,通过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进案件进程、促进矛盾化解。“为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我们共聘请18名软件、机械、化工和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知名人士担任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咨询专家。”厦门中院林勤法官介绍说,专家们通过发挥专业特长,为案件中存在重大、疑难、复杂技术问题的解决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保障。
在规制不正当竞争方面,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商品服务、商业外观、商业秘密等,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沃尔玛公司诉厦门风信子、厦门山姆大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强调请求保护知名服务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着重通过名称的显著性、特定关联性、在先使用性三个方面论证“山姆”作为知名服务名称的特定性,为实践中认定“知名服务的特定名称权”提供了统一、具体的裁判规则参考。
合理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利益
“对于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申请,在是否侵权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况下,合议庭将慎重审查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兼顾及时保护和稳妥保护的精神,合理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厦门中院谢爱芳法官向记者介绍,在中院受理的涉百威啤酒平行进口系列案件中,原告针对厦门海关查扣的涉案啤酒提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申请。在被告进口涉案啤酒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采取上述保全措施可能会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法院仅准许原告的证据保全申请,既固定了案件证据,又有效避免因不当采取保全措施对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从严惩处各类知识产权犯罪
厦门法院充分发挥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保持对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治网络侵权盗版等新型犯罪案件。
譬如在被告人李某函、李某娇、李某明侵犯著作权案中,思明法院一审认定李某函非法获取热门游戏“完美世界”的数据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并非法运营,两年多获利800多万元,李某娇提供解答游戏玩家问题咨询、管理游戏运营秩序等帮助行为,李某明明知李某函非法运营私服网络游戏牟取利益,仍为其提供账户、帮助取款等,法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430万元。“本案是国家版权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要案件,也是厦门市首例利用私设服务器经营侵权盗版网络游戏获利案,对于遏制网络犯罪,打造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思明法院倪宗泽法官表示。
加大保护力度 多措并举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
为贯彻中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9月5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法庭成立后,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措施》,围绕更新理念思路、完善诉讼规则、创新工作机制和拓展审判职能等方面,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档升级。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服务好改革发展大局,凝聚多元解纷社会合力,厦门中院聘请了15位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担任特邀调解员,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厦门市公证协会等联合开展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主题座谈。湖里法院充分借助“自贸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和“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两个平台,向自贸区企业及市场主体释法答疑。“我们还引入了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律师、特邀调解员等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调解。”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吴永福告诉记者,这项举措更是大幅提升了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
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厦门中院建立健全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为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诉讼远程开庭、远程技术听证、远程示证等全在线庭审服务。思明法院举办全国法院系统首场5G+VR庭审直播活动,聚焦新兴网红经济知识产权保护话题;深入研究类案规律,主动对接技术机构研发出“知识产权智能易判系统”,实现类案要素自助采集、证据智能审核、文书自动生成的一体化智能审判……多项举措强化科技支撑,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又快又稳。
优化司法服务 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效
加强协同合作 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厦门法院积极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2019年9月,闽西南四地法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完善闽西南四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立案、调解、保全、送达、巡回审判等跨区域诉讼服务。
除此之外,厦门法院通过加强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海关、自贸区知识产权局等协作单位的协调联络,就重大复杂案件及时沟通信息,会商矛盾化解、纠纷解决的妥适方案,不断健全与行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
“2019年上半年,音集协管理体系变动导致KTV放映权收费格局变动,辖区内的绝大多数KTV经营者遭小权利人起诉,由此也引发了行业经营困境。”思明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缘缘告诉记者,知悉这一情况后,思明法院主动走访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了解行业动态并向音集协发出《司法建议书》,力争以司法行为规范行业发展。
全力塑造品牌精准服务 保障营商环境建设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作用,厦门中院深入推进厦门自贸片区六方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自贸区巡回审判。”厦门中院民三庭庭长林常红表示,不仅如此,还开展了平行进口等前沿课题调研,主动回应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需求。2019年5月起,湖里法院对涉自贸区案件实行快立快送、快审快判、快保快执,全力推进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进入绿色“快车道”。
“我们与厦门市台商协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与台企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台商台企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厦门中院民三庭庭长林常红介绍道,除了与企业开展交流,厦门法院还建立了全国首个可以接收台湾地区青年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学习、交流的平台——海峡两岸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将有力推动两岸知识产权法学交流与审判实践共同发展。
为了加大对“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力度,厦门法院开展“一企一人”精准对接行动,提供“精准滴灌”服务。通过深入高新技术企业集中的软件园、火炬高新园区等开展巡回审判、座谈交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提示,依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
思明法院以软件园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的“智慧服务站”为依托,在园区核心区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技术委托合同纠纷案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走进高新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判。这一形式的使用,也是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加强审判功能延伸的一个生动剪影。
2019年,厦门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开展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咨询、座谈研讨、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除了以上常规宣传,厦门中院还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从视觉中国“黑洞事件”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庭审实况,在新浪直播平台向广大网友解答知识产权领域热点问题,吸引73.7万人次在线观看。
案例1
强生公司“美瞳”商标被侵权
强生公司所注册的“美瞳”注册商标在中国隐形眼镜行业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被告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在其销售的假睫毛、眉笔、BB霜礼盒上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瞳美瞳”,在店铺柜台及墙面装潢上突出使用了“美曈”字样及圆形组合标识。厦门中院判决被告应停止使用“瞳美瞳”标识,并赔偿强生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
>>典型意义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朱冬: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坚持个案认定、按需认定的原则。本案明确了司法上驰名商标认定必要性的审查标准,即是否驰名的事实构成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因此,如果商标权人通过一般商标侵权规则即能获得保护,那么就不需要对涉案商标是否驰名的事实作出认定。本案中,法院在涉案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方面采取了严格的标准,体现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的审慎态度。
案例2
戴森公司产品专利被侵犯
戴森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一项专利名称为“风扇组件”的实用新型专利,但在被告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商场柜台内,却同样出现了一款“无叶风扇”。戴森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要求法院判令该商贸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同时销毁该产品及生产设备,并赔偿100万元。厦门中院判决该商贸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戴森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赔偿戴森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典型意义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罗立国:
本案对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权作了判定,通过严格全面覆盖对比的原则,对被诉产品与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作对比,得到虽然拥有专利权的产品也会落入其他专利的保护范围,明确了专利侵权对比的对象是被诉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而不是被诉侵权产品所拥有的专利与专利权利要求,后续发明或者改进发明都需要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为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数据】
受理情况
2019年,厦门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814件,其中民事案件3774件,刑事案件37件,行政案件3件。审结各类案件3257件,其中民事案件3221件,刑事案件33件57人,行政案件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事案件调撤率64.5%。
案件类型
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在案件类型上,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296件,其中著作权纠纷2466件,占比74.8%,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为主;商标权纠纷433件,占比13.1%,除传统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外,也出现了涉平行进口、定牌加工后通过跨境电商回流等新型商标权案件;技术类案件193件,占比5.9%,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及垄断纠纷等案件类型,闽西南区域的漳泉龙三地技术类案件占比57.5%;不正当竞争纠纷44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6件,均呈大幅增长态势。
新收二审民事案件:新收二审民事案件276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占比80.1%,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商标权纠纷分别占比8.3%和5.4%。行政案件以不服专利行政管理案件为主,刑事案件以传统假烟、假药案件为主,也出现了网络侵权盗版等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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