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1:14:45来源:法律常识
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检察院依法向申诉人张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并鼓励其利用司法救助金治疗好伤病、好好生活。
2010年,在靖西市某单位从事安保工作的聘用职工张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被医院诊断为“食管破裂并破入左侧胸腔,右侧胸腔积液”。2011年4月起,张某先后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和法院认定张某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过1年的法定期限,不支持张某的请求。张某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官对张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并鼓励他治疗好伤病、安排好生活。
受理该案后,自治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阅了卷宗和工伤认定档案材料,咨询了专业技术人员,向张某及其工作单位、人社部门等核实有关情况,查明张某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张某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过法定期限,行政决定和法院裁判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充分阐明行政决定及生效判决的合法性,解释其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原因,最终张某对行政行为、法院裁判、检察机关决定均予以接受,解开了心结。
行政部门检察官联合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走访调查,提供司法救助情况。
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联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走访调查时,发现张某为退伍军人,受伤后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其家庭本就是低保户,前后五次住院手术或留院治疗,加上多年的诉讼,更是让他的生活陷入困境。根据司法救助的有关法律规定,张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百色市检察院检察官向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释法说理情况。
据此,承办检察官为张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最终促使这起持续9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解决了悬在张某心上的揪心事。
(来源:检察日报 广西检察院微信 作者:邓铁军 王冰 图片:邹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