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1:43:23来源:法律常识
同行小吴问小曹:“曹律,当事人愿意给的律师费太低,接的话,办案时心理不爽;不接的话,一分拿不着,没收入,很可惜。怎么办?”
小曹答小吴:
“钱来就干,是台湾荒谬大师沈玉琳的名言,沈老师的意思是只要价钱到位,节目组安排自己做啥任务,都可以。
毫无疑问,这是标准的理性人的选择,尊严、喜好、面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满足自己的需要:金钱。
很多成功人士都是是这样要求自己:“理性人,不应该挑剔金钱,应该抓住每个机会”。话虽如此,说服自己却很难。几乎每天、每个案件,律师都要衡量,当事人的这些要求,应该收多少钱。如果钱少,会出现你所说“接的话,办案时心理不爽;不接的话,一分拿不着,没收入”的矛盾心理。
很多案件没办好,就是因为钱收少了,钱少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又讨厌,你会反感,不想尽力帮他,也没有积极性,不主动跟法官沟通,没完整说明己方的要求和理由。而案件结果不好,你可能会有更多的麻烦。就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的闭环。
心甘情愿是我们做好事情的前提。华住酒店董事长季琦说,只有喜欢一个人,才能领导他,只有喜欢一个人,才能跟他做好生意。喜欢,是做好一件事的必要条件。不喜欢,就不应该做,免得自己愧疚,也免得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
参考瑞·达里欧的《原则》,我觉得,关于接案,也应该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不委屈自己,不虚与委蛇,要直抒胸臆,要心甘情愿。”
好像做一切事,都应该这样。
以上想法,不一定对,就当作你错过案件后的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