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4:59:43来源:法律常识
贺州市司法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
公共法律服务、公证、仲裁、行政复议、
社区矫正、律师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疫情期间办理公共法律服务、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律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等事项的群众请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登录12348广西法网进行线上咨询和申请。
二、公证事项
办理公证业务的群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和办证:
1、电话咨询或预约:
请拨打0774-5292437,将有专业高效的公证人员一对一和当事人实时连线,提供在线服务。
2、网上受理。
登录“12348广西法网”( http://gx.12348.gov.cn/)的公证网上受理平台,即可网上申办亲属关系、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学历证书、成绩单、身份证等66项公证业务。该网站24小时接受当事人在线申请,在线提交证据材料。
3、邮寄。
如需提交公证申请材料的,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材料寄贺州市公证处。
邮寄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民服务中心C区4楼
邮编:542899
联系电话:0774-5292437
三、仲裁案件
1、贺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2月9日前暂不接受现场立案、提交材料及群众来访。
2、贺州仲裁委员会原定于2月2日至2月9日的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由案件经办秘书向当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员另行通知。
3、如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期参加仲裁开庭的,可申请延期开庭。
4、当事人、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可以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邮箱:hzzcwyhmsc@163.com
邮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2号,贺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邮编:542899
联系电话:0774-5132723
5、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需要联系办案秘书的,建议优先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建议提前与办案秘书进行预约。
四、行政复议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及代理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尽量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已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确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建议尽量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贺州市司法局,贺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邮编:542899
电子邮箱:fyk5137682@126.com
联系咨询电话:0774-5137682
五、律师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如需办理律师执业资格及设立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初审业务要提交申请材料的,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材料寄贺州市司法局窗口。
邮寄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民服务中心C区4楼
邮编:542899
联系电话:0774-5130700
六、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因报到登记、居住地变更、请假审批等事项需要到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通过拔打电话方式进行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应经过社区矫正中心提前预约。
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咨询电话:
八步区:0774-5272653
平桂区:0774-8835783
钟山县:0774-5692569
富川县:0774-7898903
昭平县:0774-6695058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社区矫正对象确需到本局服务窗口、社区矫正中心办理上述业务的,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本局进行安全检测,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风险。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2、全市司法行政各服务窗口部门要加强办事环境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各县(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中心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贺州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