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20:3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陈先生和董先生曾经都是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的校车司机,今年八月底,根据校方通知,让他们到福清康驰公司报到,说是他们的劳动关系已经从学校转移到了该公司,为了生计,陈先生他们只得接受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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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陈先生:
九月份的时候,又通知我们回到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这边来接手原来开的校车。(记者:工作没变?)工作性质都没变,就是把我们的劳动关系给改掉了。
虽然工作内容并无变化,但让陈先生他们不满的是,不仅待遇相较原来降低了,而且医社保也出现了停缴的情况。
明明都是“老司机”,干的也是老本行,待遇降低不说,还出现了试用期这么一说,于是陈先生他们向学校提出了补偿要求,但是遭到了拒绝。
关于学校在没有征得司机同意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的公司的做法,公益律师表示,司机们的补偿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公益律师魏宝VS 校车司机:
律师:不是你们不续签而是你们学校单方安排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的,学校也是要给你们经济补偿,根据你们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支付那学校其实是个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去反映处理。
对于董先生已和这所学校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的情况,公益律师表示,董先生在第三次签约时,应该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在公益律师的陪同下,校车司机来到位于福清市的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
在经过多次的协调后,这所学校初中部的德育主任出来沟通了这件事情。他表示,学校这次把这些校车司机的来到关系转移到康驰公司,主要是和康驰公司的承运范围有关。
记者VS 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初中部的德育主任:德育处主任:
要把小学的这一块也包给它,然后初中部这边才继续给你承运,如果小学不包给它的话,之包你初中的话,我就不干了,那我们学生都来到这边来读书了,你突然说不干,那肯定是不行的,主要的原因是在这边。
对于学校不续聘这些校车司机,应该要给予他们相应经济补偿的主张,以及3个月试用期未缴那医社保费用的问题,经过公益律师的协调,校方也做出了承诺。
律师解读
1
根据陈先生他们的情况,学校需不需要给司机们补偿?
学校需要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劳动者不同意继续签约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其他的情形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提出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试用期三个月不给员工交医社保,这做法合法吗?遭遇这种情况,司机们可以去什么部门投诉维权?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遇到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从2019年起,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所以到时候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税务部门投诉。
3
司机董先生还面临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样的情形下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简单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是可以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到退休,假设本案中司机师傅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学校就无权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了,如果学校想解除与司机师傅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按辞退来处理,那么学校是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向司机师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还有几种情况时法律规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4
如果司机师傅最终没有拿到赔偿金,他们可以怎么做?
他们是可以通过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向学校主张索要补偿金的。而且要提醒一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如果确实无法协商,建议司机师傅们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积极维权,以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