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54:56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袁丹 杨国华 郎建强
2017年6月以来,无锡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在“三个维度”上下功夫,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此项改革在无锡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8月28日,无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加大诉前主导
落实证据裁判规则
无锡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按照裁判要求,全面规范收集和固定证据,从源头上保障刑事办案质量。两级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迄今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486件,提出检察意见1054件,意见采纳率80%以上。如惠山检察院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冯东辉等22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中,提前指派员额检察官全程跟踪,提出侦查取证建议,使该案得以成功办理。
对取证不到位的案件,检察机关列出退查提纲,指导侦查人员补充侦查、固定证据。共退回补充侦查2252件5199人,其中二次退查541件1315人。
无锡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诉自行补充侦查权作用,主动复勘案发现场60次,询问证人155次,与律师当面交流489次。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排除非法证据67份。注重矛盾证据复核,最大限度排除合理怀疑。如无锡市检察院在办理戴某故意伤害案中,因鉴定意见与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存在矛盾,组织全市神经内科专家、公检法法医咨询会,得出的专业结论得到诉讼各方认可。
无锡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意见交流与反馈机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夯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两级院普遍设置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听取辩护意见2767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推动审前过滤
促进司法资源最优配置
无锡检察机关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轻罪案件占比近80%的实际,全面推行“简案快办”,对于简单案件,集中受理、审查、起诉,实现集约化办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制作常用法律文书模板,使制作文书时间由5至6小时缩短至30至40分钟,平均一周内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无锡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集中开庭审理。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推动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主动展示证据目录,就举证程序作出说明,听取律师对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共推动召开庭前会议74次,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时间平均缩短半小时至一小时。
9月20日下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专业技术人员、律师、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等7名同志担任评议员,对申诉人蔡某某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示证会。
无锡检察机关还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全流程管理和高质量控制。针对盗窃等常见罪名,制定《不起诉工作指导意见》,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程序严密、规范严谨。并将公开审查、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制度引入不起诉机制,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经依法审查,同意侦查机关撤回案件183件,绝对不起诉10人,相对不起诉107人。
提升公诉能力
发挥指控主体作用
无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乐平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每一个公诉人的业务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铁先得自身硬,我们只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才能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保持足够的定力。”2018年年初,无锡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的意见》,成立公诉庭审指导团队,组织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庭审大比武、“公诉精品课程”评选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20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27件案件参与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8月17日下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在无锡广播电视台圆满举办2018年公诉人和律师电视论辩大赛。
针对关键证据,无锡检察机关采取“一证一举一质”方式,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权。无锡检察机关制定了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共有115名“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如在办理汤浩危险驾驶案中,针对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实际,公诉人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控辩审三方询问,对鉴定意见发表质证意见,最终当庭判决作出有罪判决。
无锡检察机关还重视提升审判监督质效。对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三书”对比,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综合审查,依法提出抗诉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书面纠正意见3份。对撤回抗诉、法院未采纳抗诉意见、未听取纠正违法意见的案件“复盘”回顾,查找监督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