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7:44:38来源:法律常识
退市工新,代码600701,股票投资者提起的索赔诉讼系列案,最近有了新进展。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作为原告代理人,近日收到了一审判决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工大高新赔偿投资者俞某428278.04元,被告张大成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工大高总公司、工大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臧小丽律师介绍,一审法院支持赔付的投资者范围是:自2016年5月9日—2018年7月23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600701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投资者。上述一审判决目前还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各方都有可能会上诉,最终判决结果以二审法院认定为准。
退市工新,证券简称原是“工大高新”,全称是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公司)。
作为校办企业中曾经的佼佼者,2021年4月30日,工大高新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2021年11月3日,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证券简称变成“工新3” ,证券代码为400100。
回溯前情,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12月27日,上交所作出【2018】85号纪律处分决定,认定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的违规之处主要是:(一)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工大高新曾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实际控制的工大集团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工大高新巨额资金,累计占用额达101600万元,占工大高新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63%,截至公告披露日占用余额99775万元。(二)违规担保。截至2018年7月21日,工大高新为工大高总及其控制的工大集团等公司提供多笔违规担保,金额累计达590600万元,占工大高新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7%,担保余额461543万元,担保逾期117000万元。工大高新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工大高新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2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 [2020]2 号),工大高新的违法事实包括七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包括: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工大高新累计形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6亿元。
二、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共计18笔,金额累计达63.1亿元。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工大高新涉及28笔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累计金额达20.35亿元。
四、未及时披露基本账户被冻结情况,该冻结事项涉及工大高新的基本账户,涉及存款1.03亿元。
五、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六、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清偿情况。截至2018年7月1日,工大高新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共16笔,合计金额13.46亿元。
七、2016、2017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值得一提的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工大高新2016、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因中准所对工大高新2016年年报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财政部对相关签字会计师作出财监罚【2019】17号《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
自黑龙江证监局对工大高新的罚单落地之日起,投资者陆续向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张大成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索赔。
工大高新2022年半年报显示,至报告签发日,公司共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566起,涉及金额1.92亿元。此外,工大高新还在2022年9月30日发布了《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称“近日新增156起投资者诉讼案件,诉讼涉案金额1234.20万元及诉讼费用等”。
臧小丽律师介绍,投资者向虚假陈述违规行为起诉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工大高新投资者未参加诉讼的,现在仍可参加。
工大高新股票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
3、买卖工大高新600701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期间:从第一笔买入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2年9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佳电股份案一审胜诉;
2. 投资者诉金正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案一审胜诉;
3. 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一审胜诉;
4. 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二审胜诉;
5. 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案收二审法院《民事调解书》;
6. 投资者诉某东北地区上市公司案收《民事调解书》及调解款;
7. 保千里投资者另诉银信资产评估等被告案一审胜诉;
8. 投资者诉抚顺特钢二审上诉后裁定发回重审;
9.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二审上诉后裁定撤销原裁定部分内容;
10.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胜诉;
11. 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一审胜诉;
12. 海润光伏投资者诉九润管业等被告案二审胜诉;
13.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一审胜诉;
14. 投资者诉香溢融通案一审胜诉;
15. 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胜诉;
16. 部分佳电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 部分皇台酒业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8. 部分投资者另诉银信资产、东北证券案收到部分胜诉款;
19. 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部分胜诉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9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2.9.15,投资者诉中天能源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 2022.9.16,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3. 2022.9.22,投资者诉围海股份案一审谈话(宁波中院);
4. 2022.9.23,代表中安科股票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5. 2022.9.26,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6. 2022.9.26,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7. 2022.9.27,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二审开庭(陕西高院);
8. 2022.9.27,投资者诉神雾环保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9. 2022.9.30,代表中安科股票索赔投资者对预重整方案表决;
10. 2022.10.9,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1. 2022.10.11,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谈话(哈尔滨中院);
12. 2022.10.13,投资者诉围海股份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13. 2022.10.13,投资者诉华业资本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14. 2022.10.21,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一审开庭(兰州中院);
15. 2022.10.26,投资者诉宁波中百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16. 2022.10.26,投资者诉武汉凡谷案二审开庭(湖北高院);
17. 2022.11.7,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9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申请强制执行(石家庄中院);
2. 投资者诉新大洲案,申请强制执行(海口中院);
3. 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申请强制执行(济南中院);
4. 投资者诉中安科等案,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
5. 投资者诉海印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6. 投资者诉东方金钰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 投资者诉新大洲案,法院已受理(海口中院);
8. 投资者诉科迪乳业案,已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9. 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0.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1. 投资者诉摩登大道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12.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13. 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法院已受理(贵阳中院);
14. 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法院已受理(济南中院);
15. 投资者诉保千里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6.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已提交起诉(北京三中院);
17. 投资者诉安妮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厦门中院);
18. 投资者诉八菱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南宁中院);
19. 投资者诉豫金刚石案,已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0. 投资者诉航天通信案,已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21. 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法院已受理(珠海中院);
22. 投资者诉艾格拉斯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23. 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法院已受理(南京中院);
24. 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已提交起诉(兰州中院);
25. 投资者诉藏格矿业案,法院已受理(西宁中院);
26. 投资者诉欢瑞世纪案,已提交起诉(重庆三中院);
27. 投资者诉风华高科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8. 投资者诉盈方微案,已提交起诉(武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