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23:52:1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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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3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及山西、黑龙江、湖北、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人,就发布的案件情况和社会关注的话题答记者问。
会上,法制日报记者提问:在专项斗争中,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关单位也充分保障了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请问司法部在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监督等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全覆盖、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等三个方面予以回应。
熊选国指出,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司法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律师依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1、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证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对于办案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司法部会同最高法院印发通知,对人民法院尊重和保障律师发问、质证和辩论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会见量不断增加等情况,会同公安部印发通知,加强看守所会见室建设,建立律师会见预约平台,探索远程视频会见,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同时,加强与办案机关沟通,对可能发生阻碍律师依法辩护或侵害律师权利等情况的案件及时协调解决。
02、 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全覆盖。
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统筹调配律师资源,为没有聘请律师的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高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03、 加强律师执业监督。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律师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2万余件,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在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极个别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对此,司法部在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加强对律师依法办案的监督,严明执业纪律和执业底线,要求律师不得网上炒作,不得违规披露案情,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等。督促律所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接案管理、集体研究等管理制度。对于极个别触碰执业底线特别是网上炒作案件、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依法审理的律师,依法严肃查处。
熊选国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作出应有贡献。(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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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吉林女律师郑小卉,因在新浪微博发布文章,被检察院和法院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四平市司法局作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司罚先告【2020】 1号)。
告知书中认为:因郑小卉在执业过程中,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拟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
有公众号表示,2017年,郑小东被指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农地4宗罪,在当地执业的律师郑小卉为其哥哥担任辩护人。郑小卉以日记形式记录郑小东案件司法过程中遭遇的种种。
烟语君认为,防止和处罚律师在网上违规发布案情,真的能解决舆论干预司法的问题吗?一段时间以来,司法案件还在审理,律师的投诉信、案件处理质疑文章已经满天飞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很多律师发布案件信息之后,被很多正规媒体引用报道,随之司法机关作出回应,也不是个例了。
如何解决,窃以为,唯有加强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案件的公信力,并畅通律师执业权利的维护处理渠道,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