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8:12:37来源:法律常识
① 病患方通常需要提供的资料
A.病患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等);
B.病历资料(由病患方保管门急诊病历的,病患方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
C.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② 医方通常需要提供的资料
A.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B.住院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C.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D.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则个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E.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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