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0:33:59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做律师的要注意业务推广。我想每个律师都是有这样的想法的,包括我自己。业务推广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在今日头条上不断写文章。今天就谈谈我进行业务推广的想法。
今天我接到了今日头条网站的通知说是我本月十日的一篇文章涉嫌业务推广的内容 被停止向公众推送,只向粉丝推送。我就再看了那篇文章,没有任何广告的内容。开始我没有想进行申诉。后来想一想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就进行申诉,请网站指出来我业务推广、广告类之处?后来网站获准继续推送了。
我们做律师的在今日头条上注册了自媒体就是想利用网站进行业务推广活动。有的人在上面打广告,有的人利用写文章的方式发表自己观点来拓展业务。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如果不让人们得到一点利益,就没有人干了。我每天一般写文章五篇,每篇的平均报酬不足一元钱。难道我写文章就是为了这不到一元钱来写文章?
再说写手与网站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利益失去均衡是双方不会合作的。写手写出网民们喜闻乐见的文章,才会吸引人们的眼球,读者就会多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投放广告,网站也会取得更大的收益 ;否则门可罗雀,是没有人愿意有人愿意投放广告的。
这是我说出的心里话。如果网站不愿意听,将我的账号封杀也没有关系,我可以在我的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继续发表自己的文章。只不过用手机在今日头条上发表文章方便一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