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3:45:48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行“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实现办案数量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7 件,同比增长48 %,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专业律师承办。一是组建职业化团队。择优组建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四个专门团队,为受援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法律服务;二是推行“点将式”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名册和援助律师库,实行点援制,将团队名单在接待大厅进行公示,供受援人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员;三是强化专业化培训。加强承办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传达落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中的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
一案专人监督。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中心受理指派的所有案件进行监督,并协调指导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调查处理受援人反映问题,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同时,做好结案卷宗审查验收工作。
全程跟踪评查。做好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的全程监督,跟踪承办案件,掌握案件进程,及时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服务状况和满意度;组织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开展案件审理旁听活动。
案件质量评议。制定案件质量评议规则,明确开展案件质量评议的程序、方法、标准;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议会,对一段时间内结案的案件进行统一集中评议,确定案件质量等次。
质量效益挂钩。通报案件质量评议结果,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评优创先工作挂钩,作为个人和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评选创优的评价依据。评定为优秀的案件,适当增加办案补贴发放数额;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取消承办人员的承办资格,并及时将违规违纪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