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6:17: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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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前,江西萍乡47岁的朱女士怀孕了。对于朱女士一家来说,这是天大的喜讯,但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8月底,她联系了萍乡汉和医院的一位医生,医生给朱女士开了些孕期调理的药。从医生开具的处方上看到,这药叫做地屈孕酮片,主要用于解决孕妇孕酮不足的情况,用量为每日两次。可是汉和医院药房工作人员给的却是屈螺酮炔(que)雌醇片。处方和到手的药名都有“屈”和“酮”字,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哪里不对。
拿药之后,朱女士按照医嘱,也就是地屈孕酮片的用量,一日两次服下了屈螺酮炔雌醇片。
9月4号的傍晚,在连续吃了6天药以后 ,朱女士突然感到不适,并前往医院。也就在这个时候,朱女士才发现自己吃错了药。她手里拿到的屈螺酮炔雌醇片,俗称“优思明”,适应症是女性避孕。也就是说,朱女士吃了6天的药竟然是避孕药。
朱女士说,当时她并没有仔细查看处方上的药和实际到手的药是否一致,因为她相信医院不会出现这种错误,并称这种做法对她来说就是杀人。
医院院长告诉记者,发放“优思明”给朱女士的工作人员也是名孕妇,当天负责复核药品的负责人不在场。至于服用了避孕药对胎儿是否有影响,院长说“没有说百分百有影响,但不排除没有影响”。
朱女士家人提出,医院方面必须组织专家对朱女士这次生育进行风险评估。9号上午,朱女士家人告诉记者,医院方面表示配合,目前仍在就相关细节进行协商,朱女士一家也将情况向当地的卫生部门进行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