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5:48:43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记者 余东明
本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公安机关1.9万余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6万余条涉案财物数据;流转到检察机关的有9000余件刑事案件、1.3万多条涉案财物数据;最后到了法院,还剩1700余件刑事案件和8000多条涉案财物数据。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系统上看到的自2018年5月30日系统上线以来统计的全部信息。这些涉案财物保管全程有序、来路清晰、去向明了,还可以随时远程查看。
为了破解涉案财物监管难题,2018年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各办案机关,试点推进“人工智能、信息共享”的涉案财物共管体系建设,并投入经费研发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建设涉案财物共管中心。
近日,喜讯传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研发“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智能辅助监管系统”,确保涉案人财物全要素、办案全流程的公平正义。
这一系统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取得了什么效果?记者走进浦东新区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中心一探究竟。
借助科技赋能主动监管
解决涉案财物管理难题
“涉案财物监管一直是个难题。很早的时候,基本靠民警个人‘口袋保管’,后来升级为专柜存放,再到后来就实行集中管理,但整体上涉案财物的监管不善一直被广为诟病,遗失、损毁,甚至被私分、挪用或调换的情况屡有发生。”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张栋和他的学生吴岸曾对此做过深入研究。
在张栋看来,通过科技赋能,由“被动保管”变为“主动监管”,完全符合人民群众对涉案财物确保公平正义的时代需求。
记者采访几位退休老民警获悉,曾经,公安机关查处的涉案财物随意存放,由办案民警个人保管的情况比比皆是。随着早年警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各地开始探索派出所专柜保管和公安局集中保管的方式,但随着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案财物数量增长更是呈几何级上升,原来的保管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办案需要,更无法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的安全、透明和规范,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此作出司法解释: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吴岸如今已是一名刑辩律师,他告诉记者,多年来涉案财物一直存在底数不清、流转不畅、处置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管理资源浪费、保管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导致这一规定很难全面落实。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办案保管相分离、相制约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在这一背景下,2018年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率先试点,在全面总结早年实践的基础上,牵头公检法各办案机关试点推进‘人工智能、信息共享’的涉案财物共管体系建设,并投入经费,研发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建设涉案财物共管中心,一举解决多年来的监管难题。”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顾乃明说。
轨迹实时可查全程可控
大大节省办案时间精力
记者近日跟随工作人员驱车来到浦东新区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中心,这里虽地处远郊,却是浦东新区涉案财物监管的信息“中枢”,管理范围包含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通过人像识别来到智能仓储区,一排排货架上整齐有序地摆满涉案财物。现代仓储技术被广泛应用,如自动分拣、智能物流、红外探测和激光定位无人自控叉车等物联网技术一应俱全,既提升了管理安全等级,又实现了入出库预报警、动态追踪和对物品的自动定位、称重、存取、传送、巡检等功能。
工作人员拉开其中一个货柜,里面都是涉案手机等电子物品,被分别存放在透明塑封袋中,上面贴有RFID电子标签,利用移动终端,信息数据从案件始至处置终的轨迹实时可查。
“系统可以自动识别RFID电子标签,这相当于涉案物品的‘身份证’,通过‘一案一档一证’实现以号找案、以码找物,并能在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系统上远程查看,同时可以通过系统定时的自动盘点功能随时发现存储异常情况并报警。”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还看到,当涉案物品因办案需要外借时,办案人员可提出借用申请,但要求及时归还,全程留痕可供追溯,当出现逾期未还或出现毁损、遗失等情况时,系统会自动报警;系统还可以自动建档,实现无纸化办公。
“智能辅助监管系统确保涉案财物的集中管理、随案流转,其功能借鉴了在押人员的‘电子换押’技术,公检法各办案平台通过内外网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记录涉案财物全周期全过程信息轨迹,实现‘财物静止、数据移送’的换押流转,做到案件由谁办理,信息就自动流转到谁手上,大大节省了原本依托人力换押涉案财物的办案时间和精力。”现场技术人员说。
不过,并不是所有涉案物品都存放在共管中心。浦东新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民警张明军告诉记者,一些价值较低、可以在短期内作出处理决定的涉案物品,还是被存放在各办案机关设立的专用保管室里。一些易燃易爆等需要特殊储存条件的物品,则被存放在特殊物品专业管理场所。但不管何种存放方式,涉案财物均被纳入智能辅助监管系统。
当公安机关移交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就能通过智能辅助监管系统远程查看涉案物品照片,并依法审查“入库”。
当案件提起诉讼后,涉案财物便“流转”到法院“库中”,法院审理判决后,便可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置,检察机关对此进行全程监督。
记者了解到,目前浦东新区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正在进行升级建设,新的场所将配置更智能、更高端的技术设备。“二期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将实现智能人机对话、智能金融监管服务、涉案财物拍卖、变卖和销毁的云端数据存储等最新技术。”技术人员说。
确保涉案财物随案流转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海市民汪女士收到一笔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款。她没想到,数年前投资的P2P爆雷,如今还能追回一笔补偿款。
在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全国各地有数百名像汪女士这样的受害人共计收到上亿元执行款。而完成如此巨额批量的支付,浦东法院仅用了3天时间。
这得益于浦东法院开发的“e号通”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该系统和浦东公安分局会同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研发的“警银通”涉案钱款管理系统,一起为浦东新区涉案财物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涉案财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案钱款的智能监管需要公检法各办案机关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实现‘一案一人多账户’的共同监管模式,优化公检法各单位财务部门间的线下工作流程,将涉案钱款管理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据浦东法院财务科科长王燕介绍,依据法律,涉案钱款最终分“退、转、缴”三类,扣押款、保证金等应当退还当事人,部分资金会转为执行费、评估鉴定公告等费用,分别发还给受害人或移交给相关服务机构,罚没款则要上缴国库。在以往实践中,退还当事人钱款需要经过检察、公安层层返还,耗时耗力,如果有在押人员提出了解涉案财物去向,则因流转时间过长往往无法查询。
为此,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建立涉案钱款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在公检法之间打造一条方便快捷、信息互联互通的通道,形成涉案钱款从获取、移送到处理(退还、没收、上缴国库)的工作闭环。
记者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正在研发涉案钱款的管理系统与浦东法院“e号通”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浦东公安分局的警银通系统对接,届时涉案财物的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将全面建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体现公平正义必须做到全要素、全流程的安全、透明和规范。多年来,办理刑事案件普遍存在‘重案轻物、重人轻财’的认识误区,浦东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区,有责任也有义务先行先试,以智能辅助监管、公检法相互协同的方式,确保涉案财物随案流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浦东新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说。
张磊表示,要从根本上牢固树立刑事办案“人、财、物”并重的司法理念。在当下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机遇期,浦东将勇立改革潮头,为现代科技助力司法改革、破解司法难题蹚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