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0:39:0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湖北省石首市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来电,查询一起案件,该案已在一审公诉阶段,徐律师想申请办理阅卷,但是律师本人现在石首市,因距离、交通、疫情等特殊原因,不方便前往,不知如何处理,请求帮助。
为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以及现有的困难,在了解核实律师身份及材料后,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动耐心告知徐律师可以异地阅卷,并立即与徐律师所在地石首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联系,经双方协作,第二天徐律师在其所在地检察院成功下载并领取电子卷宗,完成我院首例异地阅卷。
2022年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试点律师互联网阅卷,查阅案卷一次也不用跑。榆树人民检察院为改变以往律师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阅卷”获取卷宗材料的模式,积极践行,实现了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为广大律师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榆树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主动作为、积极践行,用心用情切实解决群众难题,切实把相关政策与上级指示精神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努力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