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0:41:02来源:法律常识
为促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民商事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7月3日上午,玉溪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就规范委派委托律师调解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送达难等问题进行了商讨。玉溪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聪,立案庭副庭长张艳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夏黎明、律师科科长孙燕丹;市律师协会会长李世敏、副会长张铁城;红塔区法院副院长吕文龙、立案庭庭长杨洁;云南滇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尔防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聪副院长主持。
会上,陈聪副院长介绍了律师参与委派委托调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会议围绕如何解决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的合法性、固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的重要性等问题进行着重讨论。他强调,律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律师参与调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促进社会和谐。建议律师在拟制委托合同时明确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以及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送达难、案件审理周期长等问题。
夏黎明副局长指出,律师参与调解是我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是对以往调解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李世敏会长表示,市律师协会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继续加强与两级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认真践行律师的责任和使命,为有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做出更大努力。
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委托、委派律师调解工作、在律师事务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委托合同中固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等具体问题展开了讨论交流。同时,还对现阶段委派、委托律师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困惑,以及奖励机制如何有效运行建言献策。
最后,各方就如何协调推进委派、委托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确立了方向。陈聪副院长表示,希望能够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长期性、常态化的沟通反馈机制,推动法院系统的工作,与律师们一同为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玉溪中院
原标题:玉溪中院召开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座谈会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胡楠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