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2:39:12来源:法律常识
王琦律师提醒,切莫随意提供银行账号给他人转账使用,因为转账资金性质不可控,一旦你所帮助转账的资金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话,那么帮助转账的人就很有可能涉嫌洗钱罪。
早在今年的1月份,在国家层面出台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就在昨天3月29日的央视焦点访谈又再次进行以案释法,重审了今年公安部门、银行部门对反洗钱罪工作的重视。
众所周知,犯罪讲究的是主客观相一致,对于洗钱犯罪来说,你转钱时主观上就知道这笔钱是犯罪违法所得,所以还得认定你是否知道的这笔“黑钱”标准,目前来看,这个标准是有点宽松,尤其是按照这一条司法解释规定“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就可以认定你的主观存在“明知”了,所以当朋友(尤其是公职人员或类似黑恶组织成员)请你帮忙转账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于一些资金性质不明确且数额较大的资金,尽可能不要提供个人或公司账号帮助走账,否则就太危险了。
参考法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