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3:50:08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特别提醒: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在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占有很高的比例。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关系相当复杂,既有明知毒品对社会危害极大,但受到金钱诱惑铤而走险的毒品犯罪份子,也有染上了吸毒恶习,为了吸食毒品,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人员,还有为了金钱利益被邀约实施了帮助毒品犯罪的参与人员,也有当时不知情,但在其他人员毒品犯罪过程中才知道是毒品犯罪但参与了该行为的人员,还有不自觉不情愿地被迫参与毒品犯罪的人员,甚至还有至始至终都不知道其他人员是毒品犯罪而受蒙蔽实施了帮助行为的人员,以及既不知道是毒品犯罪,也没有帮助行为,但毒品犯罪人员是其熟人或者朋友并在毒品犯罪现场一起被挡获的人员。
毒品犯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因而在被起诉的毒品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各被告人的情况差异很大。同时,又由于对毒品犯罪的量刑较重,司法机关在对处理该案时也相当的谨慎。作为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如何在毒品共同犯罪中通过区分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定罪量刑情节,使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判决,既是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体现罪与罚相适应的刑罚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徐义明律师是南京本土有名的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之一,其和其团队专精于毒品犯罪辩护和死刑复核辩护,善于处理复杂的大案要案,曾承办过几十起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学理论深厚,实践经验丰富,逻辑思维缜密,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徐义明律师,一直以来的研究方向都是刑事诉讼法学,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十年的法律研究和实践中,形成了娴熟的实务操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特长于毒品犯罪辩护和死刑复核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