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3:49:01来源:法律常识
问:律师,您好!一般在工地上都是由包工头带班,发工资或者管理,又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或协议,一旦在工地不幸发生工伤,该向谁主张赔偿?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甲方、项目部、建筑公司将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主体,发生工伤时由甲方、项目部、建筑公司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简单的理解,如果你走工伤流程,谁有用工主体资格,谁就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你走的是人身损害劳务关系,建议你起诉时,将包工头、建筑公司和项目方一并起诉,这样可以有效维护受伤农民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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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