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21:07:09来源:法律常识
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宋钧 通讯员 杨丽娟 郜湘
今年第二批分配的72个公共保障房小区将于11月13日开始办理入住,办理截止时间11月29日。受疫情影响,其中,建华家园1号楼、谈安小区4号楼、安苑小区C区3号楼1单元、南和苑1号楼、东安小区2号楼、全城绿洲19号楼入住时间另行通知。保障家庭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注的电话联系保障房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入住。
据了解,此次保障房办理入住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办理保障房入住需携带保障房入住通知单,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各3张,承租人及保障人口 1 寸照片、每人 2 张,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办理入住时,承租人还将缴纳12月份租金、押金以及物业、水电费等费用。
廉租房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公租房家庭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
市城发投所属住建集团保障房管理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29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