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不为正义辩护,为什么罪人也有辩护律师

时间:2022-10-20 15:19:08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初学者会问我,为什么律师会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律师这样做会有负罪感吗?我今天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我刚做律师的时候也有这样的困惑。如果一个坏人,经过我的辩护,结果成了无罪的人或者罪轻的人,那么我到底是在做好事还是在做坏事的呢?


从个案的角度来讲,律师帮一个犯罪分子逃脱法律之外,确实是在做坏事。但是转念一想,一个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上帝知道,其他人都不可能知道,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所依据的只是法律事实。


而法律事实只能说是无限接近于客观事实、真实事实,但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在此情况下,立法、司法机关制定了很多证据规则去排除非法证据,从而留住合法证据。最后,控辩双方围绕这些合法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再据此得出结论。


如果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存在各种瑕疵,其中本来可能真实存在的证据,因为司法机关没保存好相关证据或者采集制度不规范,导致这些证据被律师全部驳回,案件当事人因此获得无罪或者罪轻的处罚。


我想,如果犯罪分子真的因此逃脱法律的惩罚,这个原因并不是律师的原因,而是因为司法制度设计存在问题。未来要做的就是改良制度,不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其实,社会就是在阴阳当中博弈前行,没有坏哪有好,冤假错案确实不对。但是,没有这些冤假错案,我们怎么知道制度存在问题。


一个个冤假错案让我们认识到很多证据规则存在缺陷,而我们通过对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做出相应的修改,使得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


所以,既然某个犯罪分子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那就说明我们制度本身的设计是有问题的。我们要做的是通过各方努力让这个制度更加完善。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和司法机关的使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


综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律师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是必要的。如果一个案件完全以公诉机关说的为准,没有律师的参与,可能会不利于保障人权。但是,我们更应该知道,在从事律师行业时,我们应当有自己的底线。


我们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当事人的意志马首是瞻,不惜一切手段掩盖犯罪人的罪行。


觉晓法考独家刑法讲师 徐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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