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0:32:16来源:法律常识
对方欠我加工费5万,怎么要?
原告:马先生,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律师,浙江律所
被告:杭州某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方某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127号
委托代理人:程律师,杭州律所
原告马先生与被告杭州某机械厂加工费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在2020年9月11日立案受理。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马先生的的居住地是江干区,实际被告杭州某机械厂是在萧山区,一方起诉加工费纠纷案件,由被告杭州某机械厂的萧山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