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死刑辩护律师哪里找,河源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2-11-29 03:12:42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朱远祥

死刑!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维持了对张维平的一审刑事判决。

张维平是牵涉“梅姨”的拐卖儿童系列案主犯,曾先后三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交待拐卖儿童共14人,其中经司法机关核实的案件11宗、被拐儿童11人。

15年前被张维平拐卖的孩子,大多是一两岁的男童。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孩子拐卖到广东河源等地。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惠州、东莞等地警方,成立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专案组。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嫌犯落网后,广州中院、广东高院先后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2017年6月9日,张维平在广州增城的沙埔镇指认作案现场。受访者供图

法槌落下,被告人张维平面临最严厉的刑罚。“没办法的事,谁也救不了他。”张维平的父亲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儿子是个“屡教不改”的人;张的母亲也说,儿子“偷娃卖”干的是“缺德事”。两位老人现在头疼的,是如何教育抚养张维平的16岁儿子——学习成绩差,性格孤僻叛逆。

1971年出生的张维平是贵州遵义绥阳县人。童年和少年时期的他,在村民眼里是个会帮家里干农活的放牛娃;初中辍学后,他南下广东务工。走出大山的他,如何从一名普通打工仔变成臭名昭著的“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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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绥阳县城坐两个小时中巴车到一个叫黄杨的小镇,然后沿着蜿蜒的山间公路步行约4公里,便可到达清溪村——张维平的老家。

清溪村是一个3400多人的行政村,村民们的房子零散地建在山坡上。这里曾是省级贫困村,成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脱贫之前,我们生活水平就是在国家低保线上徘徊。”清溪村委会主任尹际告诉澎湃新闻,现在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七千多元。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贵州省绥阳县黄杨镇的清溪村。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张维平的父母住在村口一栋一层的旧砖房——这是他们二儿子的房子,以前住的瓦房屋顶塌垮,早无法住人了。这对老夫妇有三儿一女,女儿嫁到外地,大儿子是小学教师,二儿子在遵义务工,小儿子张维平在广东“坐牢”。目前两老和读初三的孙子——张维平的儿子一起生活。

4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来这里采访时,张维平的母亲吴正慧刚刚割了一竹篓的猪草回来。“现在背猪草都背不动了。”79岁的她叹道。家里每年养两头猪,年终“出栏”的几千元收入是两位老人全年的主要积蓄。山坡边的玉米地和蔬菜地,属于张维平父亲张孝荣坚守的“战场”。这位年轻时当过兵的老人,因手臂骨折成为四级残疾人,为了生活仍坚持干农活。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张维平的父母接受采访。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50年前,张维平出生在这个山村。出生的第三天,他的文盲母亲给他取了个名字——“桃平”(音)。“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吴正慧说,儿子在张家是“维”字辈,所以后来叫“张维平”。

在父亲张孝荣的记忆中,“老四”张维平小时候很听话,六七岁就开始帮家里放牛。后来在村里的学校读书,张维平会利用课余时间干农活,放学后经常去放牛、割猪䓍。

村民刘永宽当年做小学代课老师时,曾经教过张维平。在他印象中,张维平瘦瘦的,学习成绩不大好,但表现比较活跃。

初二的时候,张维平辍学了。19岁时,张维平和村里许多年轻人一样,怀揣梦想走出大山,去了一千公里外的南方沿海城市。对于这些来自农村的年轻人来说,也许打工是一条比读书更现实的出路。

在东莞的厚街镇,张维平进了一家鞋厂打工,五年后他去了广州增城的一家化纤厂。张孝荣记得,张维平在广东打工的那些年,一共给家里寄过1500元。“开始几年他过年会回家,后来就回得少了。”张维平的堂婶李正学回忆,张维平回村都穿得不错,见到人会笑着打招呼,“他的嘴巴子能说,口才比他大哥还好”。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年轻时的张维平。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翻拍

做母亲的吴正慧则关心儿子的婚姻大事。在她印象里,张维平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位湖南姑娘,两人打工认识的,张维平带她回过两次老家。“姑娘嘴巴甜,会叫我们爸爸妈妈。”吴正慧说,那个湖南姑娘为张维平生了一个儿子,可惜孩子出生几个月就夭折了,后来两人分了手。

大概在2004年,33岁的张维平在广州增城认识了一位姓宋的本地女孩,姑娘比他小8岁,两人恋爱并同居了。吴正慧说,当时因为正值农忙季节,她和老伴都没去广州参加儿子婚礼,后来孙子出生时她才去广州呆过几天。

吴老太太皱着眉头说,那位南方城市里的儿媳妇,从来没有随儿子来过清溪村,她与张维平相处多年后分手,然后改嫁了。

鲜为人知的是,张维平结婚之前,至少与两名失足女性有过交往。这两段隐秘恋情,也将他与“拐卖儿童”联系起来。

“人贩子”:曾伙同失足女作案,三次因拐卖儿童被抓

结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张维平没去厂里上班——或许是厌倦了流水线式的劳作。他几乎整日游手好闲,实在没钱了,就骑摩托车出去转悠,搭载客人收些车费。

不知从何时起,张维平染上了赌博,经常去一些场所玩“老虎机”。他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有时会去嫖娼。据他后来交待,2003年,他在增城荔城街的汤屋村认识了一位四川籍失足女性,两人交往频繁,“我称呼她‘小妹’……我感觉跟她已经产生了感情”。

张维平称,交往约一年后,“小妹”先后抱过两个一两岁的男孩交给他,让他“帮忙”去联系了买家。

其实,在认识“小妹”之前,张维平还与一位姓陈的失足女性交往,并帮她拐卖了一名男童。正是因为此案,张维平第一次被判了刑。

那宗案件发生在1998年,案发地点是东莞市石碣镇。

当年8月14日,石碣镇务工人员陈德某的7个月大的儿子被绑架。判决书显示,被拐的孩子转移到广州增城后,四川人陈英找在增城务工的张维平“帮忙”。

“当年她20多岁,在石滩镇做小姐。”张维平交待,那时他与陈英关系密切,两人曾经同居,“她跟我相处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她就住在我化纤厂的宿舍里。”

陈英抱着拐来的孩子找到张维平后,张维平通过老乡联系了一位姓谢的买家,将男婴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方。张维平称,事后陈英仅给了他500元“介绍费”。

案发三个月后,张维平等人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对张维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张维平第一次入狱是因拐卖儿童被判刑六年。图为当年的判决书(部分)。 受访者供图

事实上,该案并非张维平第一次拐卖儿童,当年他隐瞒了更早的一宗案件。在司法机关后来查实的犯罪事实中,张维平第一次拐卖儿童是在1997年——案发12年后被警方侦破。

1997年8月6日,在东莞市高埗镇北联村的建筑工地上,工人钟玉海八个月大的儿子失踪了。当时拐走孩子的,正是26岁的张维平。

据刑事判决书记载,张维平当年拐走钟玉海儿子后,带至增城市新塘镇,通过老家黄杨镇的老乡胡治乾联系到买家,非法获利1万元。 案发12年后的2009年底,张维平被警方抓获。第二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他判刑七年并处罚金4000元。

张维平被押到广东英德监狱服刑,这是他的“三进宫”——除了第一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六年,他还在2007年因盗窃摩托车(未遂)被判刑十个月。

2015年8月张维平出狱后,曾去增城找他熟识的那位“小妹”借钱,未能如愿。此后,他便回了贵州遵义市,凑钱经营一家麻将馆,但生意并不好。几个月后,他去了省会贵阳市,在那里干起了他以前做过的老本行——骑摩托车拉客。他的儿子也转学到贵阳一所小学读四年级。

“我听说他为了省钱,带着儿子租了一间地下室。”张维平的母亲吴正慧说。

大概是2016年三、四月份的一天,几名警察带着张维平的11岁儿子来到绥阳县清溪村的吴正慧家。吴正慧夫妇这才知道,儿子又被警察抓了。抚养未成年孙子的重担,从此压在两位老人肩上。

张维平是在贵阳市云岩区被警察抓走的,时间是2016年3月11日。一周之前,他的同村老乡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等人被警察抓获。他们均被押至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张维平和他的4名老乡被抓后,发生在11年前的拐卖儿童案终于浮出水面。作为这一系列案件的主犯,张维平在三年时间内,至少拐卖了9名儿童。

这是张维平的“四进宫”——其中三次是因为拐卖儿童。

死刑犯:作案前成为“邻居”,交待拐卖儿童14人

张维平2016年3月被警方带走,是因为牵涉同村周容平等人的案件。

原来,2005年1月4日,在广州增城务工的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四人联手,冲进出租屋捆绑控制一位妇女,将其1岁儿子申聪强行抱走。此后,周容平将孩子交给其表弟张维平去交易,共非法获利13000元。

此事过去11年,周容平等人以为平安无事了。在此期间,周容平、陈寿碧夫妇和杨朝平在贵州老家合伙做起了钢筋生意,杨朝平还当了两年村委会主任,“80后”刘正洪买小车挂靠出租公司“生钱”。这几个人都成了清溪村的“能人”。

儿子申聪失踪后,河南人申军良从此踏上寻子和控告之路。警方通过侦查和网上追逃,终于在2016年3月将周容平、张维平等5人抓获。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2021年3月26日,参加二审开庭的被拐儿童家长申军良、钟丁酉在法院门口接受采访。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落网后张维平交待,除了申聪,他还拐卖了11个孩子。加上他此前两次判刑涉及的2宗案件,他一共交待涉拐案件14宗、拐卖儿童14人。

张维平交待的上述案件中,有3宗因证据缺失等原因无法核实,包括他交待的与“小妹”一起实施的2宗拐卖儿童案,由于无法查实“小妹”身份而未能侦破。最后法院认定张维平在2003年至2005年作案9宗,加上1997年和1998年作案的那2宗,张维平共涉案11宗,拐卖儿童11人。

张维平作案期间的活动轨迹,主要集中在广州、东莞和惠州三地。他拐来的男童大多通过“梅姨”牵线,交易到河源市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等地。

2003年至2005年是张维平作案的高发期。那时的他30多岁,皮肤较黑,身材有些瘦削,身高一米六五出头。他听得懂粤语,一般说普通话,也会说一些四川话——他打工时认识不少四川籍工友。有时为了掩盖身份,他便自称四川人。

作案前,张维平经常到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闲逛”,他的目标是年幼男童。“我当年有赌博的习惯,”张维平后来交待,“拐走小孩,就是为了将小孩卖掉换钱花。”

受重男轻女封建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村地区出现“收养”男童现象。“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之下,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拐卖儿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公安机关陆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但拐卖儿童现象在一些地方仍屡禁不止。

有拐卖儿童“经验”的张维平,时常在厂区附近寻找下手目标。外来务工人员结婚生子后,一般不在工厂宿舍居住,而是租住在厂区附近的廉价民房。白天,打工的男人去工厂或建筑工地上班,孩子母亲或老人在出租屋带小孩、做家务。

张维平通过“踩点”锁定目标后,一般不急于动手。他会先电话联系上“梅姨”,由她寻找买家;然后他以找工作、租房为名,成为目标男童家的邻居,就租住在小孩家旁边、对面或楼上楼下。平常他会有事无事地与男童家人套近乎。他喜欢自称“小王”,说自己是四川人或广西人,让那些从外地来粤的打工人叫他“老乡”就行。

“他平时见人就打招呼,好像自己家里人一样熟悉。”被拐儿童钟彬的母亲谢水英记得,当年租住在她家附近的张维平“很喜欢小孩”,经常给孩子买零食吃,比如包子、甜筒、糖果。

“我跟孩子混熟,就是为了以后抱走他的时候不哭不闹。”张维平供称。

2004年12月31日中午,在征得谢水英的同意后,张维平抱着1岁多的钟彬去外面“买糖吃”,便再也没有回来。

另外三名被拐儿童刘鹏、欧阳佳豪、李成青,被张维平拐走的情形也与钟彬类似。

2003年10月7日,在惠州市博罗县一出租屋,59岁的付仁会抱着外孙刘鹏在屋内“磨油巴”,租住在隔壁的“老乡”过来帮忙,结果抱着1岁的刘鹏不知去向;2005年5月26日,欧阳春玉在广州增城的出租屋内做家务,5分钟后从厨房出来,发现此前在门口玩耍的2岁儿子欧阳佳豪不见了——后来才知被隔壁“四川人”抱走了;2005年8月7日,欧阳艳娟在出租屋内带1岁的儿子李成青,丈夫的工友“小王”过来,说抱孩子出去“买包子吃”,从此不见踪影……

案发至今已逾15年,包括李成青、钟彬在内的上述4名被拐儿童,至今仍未找到。2019年11月以来,广州增城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智慧新警务”技术,陆续找回被张维平拐卖的另外5名儿童。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部分家长出示被拐儿童的照片。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张维平判处死刑。两年后,广东省高级法院维持了对张维平的死刑判决。

“反面教材”:看寻亲电视流泪,落网一年后供出“梅姨”

张维平被判死刑,作为被拐儿童母亲的欧阳艳娟感到欣慰,但她又有些忧虑:如果张维平死了,那他的中间人“梅姨”,以及通过“梅姨”交易的孩子,会不会更难找到?

15年前认识张维平时,欧阳艳娟夫妇真心帮过他,没想到“农夫和蛇”的故事在身边发生。

那是2005年7月,湖南人欧阳艳娟和丈夫李树全在广东务工,租住在惠州市博罗县。有一天,一个自称四川人的男子“小王”来串门。

“他说他家里穷,出来找工作。”李树全当时同情“小王”,看他脚有些受伤,便带他去诊所,自己掏钱让他治伤,还让他在家里吃住了一星期;“小王”说找不到工作,李树全便帮他在工地上找事做,让他成了自己的工友;“小王”说没钱租房子,李树全让他与自己出租屋对面的工友一起住。

没过多久,“小王”带着李树全的1岁儿子出去“买包子吃”,再也没有回来。直到11年之后,李树全夫妇才知道,当年抱走孩子的“小王”不姓王,真名叫张维平。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欧阳艳娟的儿子李成青被拐前的照片。受访者供图

2017年11月2日一审开庭时,坐在法庭旁听席的李树全站起来,愤怒地质问张维平:“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来?”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张维平低着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当天在法庭上,广州市检察院一位女公诉人以及原告人申军良,先后陈述了张维平拐卖儿童带来的伤害。申军良哽咽着坚持读完发言稿——他的妻子于晓莉没来法庭,儿子被拐后,她患了精神分裂症。每个被害人家庭都因孩子被拐受到沉重打击。被拐儿童杨佳鑫的父亲杨江,在广东寻子三年无果后,返回四川途中在火车厕所里跳窗自杀身亡。

那天临近庭审结束时,张维平突然说:“希望法院从重判决,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算对被害人家属有个交待。”法官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悔罪的?”“就今天。”他说。

“四进宫”的张维平,习惯了警察和法官的审讯,却无法面对被拐孩子父母们的眼神。

2016年3月落网后,张维平起初否认自己犯罪。经过多轮审讯,他才供认拐卖儿童的事实,但对一些重要细节和涉案人仍有意隐瞒。直到一年后的2017年3月,经多名被害人家属指认和相关证据佐证后,张维平才交待了更多犯罪事实,并供出这一系列拐卖儿童案的重要人物——“梅姨”。

据其交待,2003年至2005年他拐卖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完成交易。每次他会从12000元左右的非法所得中拿出1000元,作为“介绍费”付给“梅姨”。

广州警方曾根据张维平的描述,绘出“梅姨”的模拟画像并在网上公布。“‘梅姨’是真实存在的,”张维平在广东高院二审时说,“但是之前对‘梅姨’的画像,都不大像。”目前,“梅姨”尚未归案。

“梅姨案”张维平终审死刑:曾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幼童11名

“梅姨”的模拟画像。左图为广州警方公布,右图为画像专家林宇辉绘制。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张维平喜欢看倪萍主持的央视寻亲节目《等着我》。“每次看这个节目我都流眼泪,尤其是亲人团聚的场面。”他后来告诉警察,“我看了那个节目后,也想了很多……”

对于自己的结局,张维平显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审开庭时,他请求法院判处死刑;二审时他说,服从一审的死刑判决。

张维平“偷娃卖”和判死刑的消息,如今在他的家乡——贵州北边的清溪村,几乎人人皆知。他的八旬父亲今年5月中旬致电澎湃新闻说,希望张维平“最好别死”,“他的儿子,我们两个老人怎么养?”

采访中,清溪村的村主任尹际告诉澎湃新闻,民政部门已将张维平的儿子纳入低保,每月会发给他四百多元生活保障金。这位村干部还说,张维平已经成了村里法制教育的“反面教材”,“我们要提醒村民,无论在村里还是去外面,都不能做违法的坏事”。

从西部大山到沿海都市,从打工仔、“人贩子”到如今的死刑犯,50岁的张维平走至人生末路。“反面教材”,或是他一生贡献的最大价值。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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