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5:02:56来源:法律常识
5月8日,一份由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灌南县律师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引发关注。该《办法》中提出,支持财政供养公职人员辞职后加入执业律师队伍,不受辞职就业的回避期限限制,并给予30000元奖励。
5月9日,灌南县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为提高当地律师服务业水平,灌南县委县政府及司法局在管辖范围内将全力扫清禁业限制障碍。除法检范围外,公职人员辞职从事律师职业不受限制。
灌南县政府官网发布的《灌南县律师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显示,县内律师事务所吸引外地户籍律师到该县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外地律师事务所到灌南县开设分所的将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并给予生活补助。同时,还将对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
《办法》提出,鼓励县内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取得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支持财政供养公职人员辞职后加入执业律师队伍。县内财政供养公职人员辞职担任县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不受辞职就业的回避期限限制,并给予30000元奖励。领取奖励金的公职人员在县内从事执业律师期限不得少于5年。
5月9日,灌南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灌南县现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2名,为江苏省执业律师人数最少的县。当地律师的平均收入水平每年30万元左右。
“2017年,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在连云港主持召开全省县域律师业发展专题调研座谈会提出,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每个县域律师达到50人以上或者县域律师万人占比达到万分之一的目标。要达到这一要求,唯有出台激励政策才能达到预期目标。”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政策相比较初稿而言,补贴数额略有调整降低,能够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提高当地律师服务业水平,提升服务市场经济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对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具有促进作用。
灌南县出台的这一《办法》也引起了网友关注,有法律从业者表示,这是否意味着当地在改变公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有关规定。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灌南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灌南县委县政府及司法局在管辖范围内将全力扫除禁业限制障碍。除法检范围外,公职人员辞职从事律师职业不受限制。
来源:上游新闻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