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5:42:20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我从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家事庭,调到了审理除家事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的民事庭,有了新的助理,新的书记员,新的案子,当然也不是全新,还有我从家事庭带走的29件家事案子。这段时间我在适应新的案件类型,助理和书记员也在适应家事案件,还有我们之间也在互相适应。
下午助理给当事人发判决,这是一件继承纠纷,九位继承人除一位被告外均达成一致,实际上案件审理就是围绕着原告和这位被告展开的。临近开庭的时候,助理找到我,说那位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同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而且要求法官对判决结果进行释明。我想了想,就在法庭外和被告聊了一会,被告情绪很激动,指责我判的不对。我问哪里不对?她说我是代位继承,你为什么不支持这一点?我不听你的解释,我给法律热线打了电话,他们说我的情况就是代位继承!而且你遗漏了遗产?什么,你调证了没查到?肯定有,你没查到是你的问题!不服判决可以上诉,我不上诉,上诉还得花钱!如果困难可以申请缓减免费用?不行,我就不上诉,你必须现在就给我改判!不改判?我去纪委告你去......
如此等等吧,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不听,然后这些话循环播放,最后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她才悻悻离开。助理后来对我说,有段日子没见过这么“闹腾”的当事人了。我说,在家事案件中,她也就算中等水平吧,挺常见。
前些天,我开庭审理第一件新收的非家事案件。这是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晚交房二十几天,房主起诉要求依照合同赔偿。案情不复杂,原告态度很冷静,虽然没请律师,但是明显对法律不陌生,一开口就知道不是外行,代表被告出庭的是公司法务,整个庭审都是法言法语,公事公办。
庭审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休庭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等着书记员打印笔录让双方签字,等着等着,我突然觉得,我好像没必要等!
庭审结束后法官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签完笔录才离开,是家事庭对于法官的要求。因为家事案件庭审结束往往是双方激烈冲突的高发期,法官如果离开,双方大打出手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书记员一个人很可能控不住局面。即便有的家事案子庭审阶段看着挺和谐,我也不敢离开,因为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亲友有可能加入进来引发新的纠纷,因此家事审判中至少要看到一方当事人签完笔录离开法院,否则我是不敢离开法庭的。
可是这次庭审结束,我等了一会,觉得真心没必要等下去,想了想,我对书记员说,我先走了。书记员看着我,觉得我没离开反而挺奇怪的。于是我离开了法庭,走了几步,愣了一下,还是不放心,忍不住又回法庭看了一眼,只见法庭很安静,当事人忙着签字,书记员在关闭庭审设备,确实岁月静好一片和谐的,他们还抬起头看着我,以为我还有什么事。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说我没事,然后赶紧走了。
我知道今后的案子不可能都这么简单和谐,但是这种不用等当事人签笔录的感觉,真的挺好的。法官和当事人都拿出更多的精力放在法律问题上,而不是放在心理疏导和秩序维持上,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