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8:55:01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咨询:
我于2011年在某楼房购买一套楼房。至今已交贷款利息6万元钱,首付款存款利息不到1万元。现开发商逾期交房同意退房,但是只同意按照合同规定赔偿1%大约6千左右。请问我这种情况仲裁的结果会怎样?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万光明律师解答:
你好,仲裁不同于诉讼,它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由仲裁员审理的,并且在一裁终局后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处理方式。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实体问题,只能就仲裁中的程序问题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诉讼在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再次上诉。两种形式各有利敝。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由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只能申请仲裁。另外你这种情况,如果确属开发商一方单方违约,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包括贷款利息等在内的一切损失。如果退房,险退还房款外,和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你的实际损失。仲裁可能1--3个月就能解决。建议收集有利证据,依法维权。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万光明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万光明律师补充: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