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找擅长担保纠纷律师多少钱,律师费和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11-29 09:39:3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南昌孙律师

实践中,很多自然人当事人以为交了律师费,自己就不用交诉讼费了,即以为律师费涵盖了诉讼费了。

该显然理解有误,律师费不包括诉讼费。

律师费和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它们具有以下区别。

1、收费主体不同。

(1)诉讼费用是交给法院的,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支付令的费用等等。

其中案件受理费是老百姓理解中的诉讼费。

(2)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也就是你的代理人。但名义上是交给律所,律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如20% ,再转给承办律师。

2、承担主体不一样。

(1)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先原告垫付。若原告不是100%胜诉,则原告也要负担一部分。虽然判决对方承担,但实际中很多法院不会直接退给你,而是你自己找对方给,比如申请执行时列为一项请求。

(2)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支付,也就是谁请的谁付款。

但是,一些情况下打官司也不用自己支付律师费。如法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恶意诉讼、合同有约定律师费的负担规则等案件。也就是自己先垫付,法院再判对方承担。

在合同纠纷中若要对方承担律师费则应提前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民事活动遵循意思自治原则,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和银行的借款合同都有这样的约定,一般老百姓之间的交易不大会想到这点。

但同样须符合以下要求:出具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你方的付款凭证、律所开的发票,证明你方因为对方违约为此实际支出了若干律师费。此外,还要求律师费数额没有超出当地的指导价标准,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此时律师费可以理解为为实现自身债权的费用,通常还包括保全保险费(申请保全要求提供担保,一般找保险公司买保函)、差旅费等。

3、收费标准不同。

诉讼费全国一个收费标准,即都依据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就是这个案子不管在哪个法院受理,法院收的案件受理费都相同。

但律师费全国各省市都有不同的标准,甚至同一个省不同市都有不同标准,经济越发达的省市收费标准越高。比如江西现在依据的是《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2003年施行)。

另外,律师费有个议改的空间,通常不是固定的比例,会给一个区间供律师参考,即原则上最低要收多少,最高收多少。所以即使同一个案子每个律师的收费都不一样。但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依据的是固定比例,即收费金额是确定唯一的。

当然,多数情况下律师费要比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要贵。

4、是否属于必要开支。

诉讼费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免交,而且只适用于自然人。对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因此,原则上原、被告双方必然有一方要支出诉讼费。

但是否请律师则取决于你自己,就中国目前的情况,很多人都是自己去起诉/应诉。换言之,不请律师则无须支出律师费。

因此,诉讼费通常属于一方必要开支,而律师费则不是。

共同点

1、它们都是实行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通常标的额越大,费用越高(但律师费不会严格按照这个来)。

2、诉讼费特定情形下可以免交;如果是法律援助情形下,当事人也可以免交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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