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2:55:41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物业来维修天花板漏水时,我就提醒他们说台风要来了,叫他们赶快清理下水道。”8月1日上午,海口市南宝路宏利大厦宏光家具批发店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称,由于宏利大厦的物业不及时清理下水道,受台风“韦帕”影响,致使雨水和油污从下水道中冲出漫进店中,造成大量家具泡水,预计损失10万余元。但物业和房东均称没有责任,不愿意赔偿损失。
租户向记者介绍家具被淹泡水的位置 记者吕书圣 摄
物业不作为 家具店被雨水油污浸泡
据张先生称,其租用该处开店有两年。该店在此之前就曾被淹过几次,苦不堪言。
一个月前,张先生认为台风季节到了,要求物业清理下水道。物业以房东改过下水道为由不愿清理,让他找房东解决。这次台风来临前,店门口处天花板漏水,张先生叫物业处理,加上天气预报说要刮台风,再次叫物业清理下水道,物业答应,但是未清理。8月1日,受台风“韦帕”影响,店里再次进水,还把油污冲进来,造成店里家具受损,损失预估有10万余元。
被水冲到家具店门口的油污 记者吕书圣摄
张先生生说:“下水道属于共用设施设备,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该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应该定期对下水道进行清理,但是物业公司却在他多次提醒下都不清理下水道,事后还推脱说他们没有责任,不愿赔偿。”
物业房东均称没有责任
8月1日下午,记者在宏利大厦看到,宏光家具批发店所处的地势较低,从路面下去得走9级台阶,大门两侧有两个下水道口子。店门口有一层水和油污,店里地板上的水迹未干,残留有一些污物,放在店里的家具,有约10厘米高的过水痕迹。
在现场协调处理的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街道办南宝居委会工作人员朱先生表示,张先生拨打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后,居委会协调物业公司处理。从目前检查来看,下水道管道是小了点,雨大了会一下子排不了,但三级粪池还未满,所以暂时不清理,房东同意在8月2日进行整改,换大一点的排水管。至于损失,只能跟房东协商处理。
在现场,房东代理人任先生表示,下水道排水通畅,涨水是台风下雨造成的,是天灾,不是房东的责任,跟整改没有关系。
对于张先生要求尽快整改下水道的问题,房东代理人任先生称:“你们说整改,我过来给你整改,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你说两年淹了4次,有这问题你还租这里干嘛?你不想租你走啊!”
任先生你这话说的......
让人无言以对
唉···努力挣钱,以后绝对不受这气~~~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现场的宏利大厦物业经理卫先生表示,物业公司对此没有责任,不会对张先生的损失负责。
律师表示物业应担责
对此,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李鲁南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负有管理和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义务,在租客多次要求清理下水道的情况下,物业没有及时疏通,排除妨害,造成了租客遭受损失,物业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害责任。租客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损失。如果物业不肯,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赔偿。
截至发稿前,记者从张先生处获悉,物业和房东仍未对其店门口的下水道进行维修更换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