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3:41:14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梧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大厅现场业务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实际,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群众安全有序高效办理大厅现场业务,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需求。现决定,恢复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接受体温监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扫码出入,有发热症状人员、拒不配合查验人员将被劝离。
三、为防止交叉感染,请不要在大厅任意位置聚集,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在大厅的逗留时间,即办即走。出现人群过密时,请配合工作人员疏导,安全、有序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大厅环境干净整洁。
四、提倡“预约办、网上办、电话办”,确需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办理的,建议提前拨打热线电话:2821148,进行预约和咨询,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减少在大厅等待时间。
梧州市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分中心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