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3:57:20来源:法律常识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庭铭 任鸿
综合:四川航空
今晨,部分四川航空的旅客接到了
“航班取消”的短信。
随后,四川航空发布消息称,
航班取消与事实不符,
今天和五一期间的航班
都按计划正常运行。
下午,四川航空又发布了
给受影响的旅客进行
免费退改签的处置方案。
先前报道:
四川航空道歉
川航为受影响的旅客提供免费退改签服务
4月30日中午,四川航空称,决定为受此影响的已办理退改签业务的旅客提供免费机票退改签服务。
随后,四川航空发布《关于近期部分航班客票特殊处置的信息告知》,全文如下:
4月30日凌晨,川航承运航班部分旅客接到了“与事实不符的航班取消”信息,造成部分旅客误认为所乘坐的航班取消而改变行程,为切实做好旅客票务服务工作,特发布相关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凡在2021年4月30日中午12时前购买川航实际承运(含代码共享航班),且航班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含)至2021年5月6日(含)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旅客于2021年4月30日零时后提出退票申请的,可按非自愿办理,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旅客提出变更申请,可按照原客票列明的舱位服务等级,变更至原客票前后2天内(含起飞当天)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及子舱位差价。
然而,针对这个方案,
网友提出了新的问题。
一是无法选择“非自愿退票”。
二是临时买了其他航司的高价票,
这份损失,谁来承担?
因航空公司“乌龙”航班取消信息退改签,损失谁来担?
如果网友收到川航航班的行程取消短信造成损失,该如何索赔?如果要索赔,需要保留哪些证据?为此,四川日报·川观新闻记者小铭邀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合伙人刘秀和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莎,专门来切这个瓜。
能不能索赔?可以,还能申请免费退票
刘秀介绍,消费者与航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航司依法应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通知等附随义务。因为航司官方app通知取消,若消费者因“假短信”取消航班、重新选择其它航班等原因造成损失的,航司均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向消费者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先通过航司客服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另外,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莎也告诉小铭,《中国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航空公司要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在界定旅客错购情形时,应当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则,对于航空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黄莎表示,因此错购机票的乘客可申请免费退票。
需要保留哪些证据?保留短信通知
在证据保留方面,刘秀告诉记者,消费者若要索赔,一定要保留短信通知、航旅纵横取消通知的页面截图、重新选择其他航班的购票差价损失等证据,以便于主张损失。
来源: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