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7:46:38来源:法律常识
中山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0年〕第1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8月以来,中山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以梁维祖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现已查实,该涉黑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中山市民众镇以及周边区域内,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高利放贷、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手段,获取巨额的经济收入,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犯罪嫌疑人梁维祖、吴伟标、陈梳华、李利富、吴楗南、梁活流、黄顺言、梁钰盈、余慈兵、杜建波、杜润添等11人因涉嫌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窝藏、重婚等罪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建中、吴少平、高嘉声、梁家俊、杨嘉杰、冯志伟等6人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为彻底查清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和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的成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凡是为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凡是为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讲明问题。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充当“保护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凡受害的人民群众,请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更彻底地严惩该涉黑犯罪组织,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欢迎知悉相关情况的人民群众,通过口头、电话、邮寄、亲临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梁维祖涉黑犯罪组织以及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13590891567(钟警官)
13590897726(刘警官)
来信来访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桂路20号(中山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28400。
附:已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照片
(来源:广东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