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20:45:20来源:法律常识
上海一位23岁女子李某,应朋友周某的请求,向周某出借了200万元。因周某与李某的父亲关系很好,故只有其中100万签有借条,另外100万双方未留下书面凭据。借款到期后,周某拒不还款。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归还借款。因时间久远或保管不周,起诉的时候,李某找不到周某出具的100万借条了,所以李某只是向法院提供了200万的转账凭证,未能提供借条。而周某见李某无法提供借条,直接否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直言李某才23岁,根本没有能力提供200万借款,这200万实际上是周某与李某父亲之间的生意往来。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借贷关系须符合两个条件:一、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二、出借人已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李某虽然提供了其向周某支付钱款的转账凭证,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故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但遗憾的是,二审法院也认为李某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周某存在借贷合意,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故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里,王律师有话说。如果有人借了你的钱不还,你要到法院起诉对方还款的话,正如上文提到的,你需要举证证明两个事实:一是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二是你已向对方交付款项。通俗点就是:借条+转账凭证。如果是仅有转账凭证的话,败诉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之前经常有朋友问我:“对方没有财产,要不要起诉?对方没有钱,打赢了也没用。”我的建议一直是:甭管对方现在有没有财产,该走的程序都要走,证据充分或者金额比较小的,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如果不知道材料怎么做的,就花点小钱委托律师帮忙准备材料;自己没时间弄的话,可以和律师商量,先支付一点前期费用,等你拿到钱后再按比例计付后期律师费。无论怎么样,千万别傻乎乎地在这里等,这样对你百害而无一利。
因为我见过太多太多的“意外”了:有家里发生火灾,借条烧没了的;有把借条和衣服一起放进洗衣机,洗没了的;有把手机丢了,聊天记录都没了的……各种情况,屡见不鲜。要是证据没了,或者诉讼时效过了,你再想打赢这个官司,那就难了。
甭管对方是否有财产,先拿到生效胜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再说,这样这笔债权就飞不走了,只要对方还没升仙,这笔钱都会跟他一辈子。对方现在有多少财产就先执行多少,剩下的,对方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执行。对方可能现在是没钱,但一辈子这么长,不排除对方日后可以东山再起。之前,有个客户找上我,说有一笔十多年前的猪饲料款,二十万左右,一直收不回,问怎么办。我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了才想着要处理。客户说当时对方一身债,起诉也没用,就没有处理,后来对方就玩失踪了。最近在朋友那里才知道对方的消息的,对方现在买了别墅,应该是有钱了,所以想把钱收回来……类似的情形,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下,债主需做好打水漂的准备。
幸运的是,李某后来找到了借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本案。但王律师没有搜索到后续的判决书,可能双方在再审时调解了,或诉讼还在进行中,判决书还没上网公示。希望事情有个好结果吧。